青岛市教育局举办2015年青岛市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

中国网5月4日讯(记者 段留芳)据青岛市教育局消息,为加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艺术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推动全市艺术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5年青岛市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青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分团、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重点打造队伍和行进管乐队伍的指导教师,以及部分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培训分合唱、校园剧、朗诵、舞蹈、器乐、行进管乐六个班别,采取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300人。合唱、校园剧、朗诵、舞蹈、器乐班将通过节目展示、专家讲评、互动交流的集中培训,以及专家巡回指导团队训练、观看优秀作品等形式进行。行进管乐班将通过实操训练的集中培训,以及外出观摩等形式进行。

(二)培训时间

1.合唱、校园剧、朗诵、舞蹈、器乐班

5月-6月,每个班别分别培训6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行进管乐班

7月初封闭培训8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训条件及名额分配

1.参加合唱、校园剧、朗诵、舞蹈、器乐班培训的学员范围:青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分团和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重点打造队伍的指导教师,以及部分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

2.参加行进管乐培训的学员范围:学校行进管乐队指导教师,或者能进行管乐演奏、形体训练技能之一的在校教师。为便于今后训练,上报人员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限报2人。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组织管理

1.青岛市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由青岛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筹安排,青岛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单位负责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培训实行班主任责任制,统一做好考勤记录,根据学员的集中培训表现,由青岛市教育局颁发结业证书,统一认定市级继续教育学分。3.本次培训由市教育局拨付专项经费,负责在市内培训期间参训教师的所有费用(培训费、材料费、餐费和住宿人员的住宿费),外出观摩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培训通知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落实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

2.请各单位组织参训教师认真填写《2015年青岛市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学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2015年青岛市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行进管乐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2015年青岛市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于5月4日(星期一)前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青岛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827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