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赤膊、霸座、插队
“广场舞”噪音扰民
行人闯红灯、跨护栏
司机不礼让行人、向车外抛物
...
遇到这些“不文明”行为,你会怎么办?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该条例在倡导文明行为的同时,对“不文明”行为处罚作出了规定。
哪些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膀爷、霸座、插队,罚!
“广场舞”扰民,罚!
行人闯红灯、跨护栏,罚!
机动车违规鸣笛、变道、掉头,不按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罚!
公共区域烧纸、搭设灵棚、“送路”,罚!
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罚!
随地吐痰、随处便溺、高空抛物,罚!
露天焚烧落叶、秸秆、垃圾,罚!
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等,罚!
私搭乱建,罚!
为什么要处罚这些行为?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实际行动,更是建设文明幸福现代化天津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