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医大总院东门口的中央隔离护栏封闭了!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解决胜利街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路段交通拥堵问题,营造创建文明城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1日,银川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胜利街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东门口的中央隔离护栏进行封闭,请广大人民群众行走过街天桥(电梯正常使用),爱护交通设施。

银川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兴庆区一大队将对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的交通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破坏交通设施的违法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对翻爬护栏、不走过街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特此通告。

银川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兴庆区一大队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