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车”首次“亮相”峡江街头 交警心系学生安全宣传忙

近期,在江西省峡江县县城呈现一个别样景观,240辆共享单车(俗称“小黄车”)齐齐“亮相”,成为街头巷尾一道亮丽风景。毋庸置疑,电动“小黄车”的出现,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便利与快捷。

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新鲜事物的出现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这不,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不少穿着校服的峡江县实验中学学生也经常会去骑“小黄车”。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而绝大多数初中学生未满该法定年龄,由于心智不太成熟,在骑行“小黄车”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峡江交警看着眼里、急在心里。为了减少甚至杜绝这一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五一”小长假前夕的4月30日上午,该交警大队宣传民警与县电视台记者一道,走进该县实验中学,在操场上给全校2100多名学生作了一堂交通安全专题讲座。

授课民警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该县学生身边的电动车、助力车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阐述了未到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的危害与后果,教育警示大家树立“生命为重”“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日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事故,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此举,受到全校师生的欢迎和喜爱。(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姚永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