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金鹅派出所原所长李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提起公诉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

近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隆昌市公安局金鹅派出所原所长李剑以涉嫌受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内江市纪委监委此前的通报,李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金;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营利,为他人牵线搭桥腐蚀党员领导干部;

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现金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向他人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