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快报】男子借车逛县城 新车未买旧车先报废

为确保机动车性能良好、安全上路,机动车应按期接受车辆安全检测。但如果长期未接受检验,车辆将会被列为“报废车”,不能继续上路行驶。5月9日,就有一男子驾驶一辆这样的“报废车”逛县城的时候被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9日上午10时许,县交警大队一号岗的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通报:“西山路龙山街上去一辆报废车,为一辆银灰色别克,车牌号鲁A160**逾期已报废”。接到通报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并将驾驶员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调查中发现,该车检验有效期到2016年,到目前已经脱审3年,属于逾期未检验达报废标准。

据驾驶员于某某交代,车是借的亲戚家的。自己刚看完新车,准备带孙女去医院做检查,再买件衣服,没想到走到龙山街与东山路路口就被交警拦下了。于某某称,自己知道报废车不能上路,但是这个车平时在家放着也没有人开,从03年买了到现在才跑了10多万公里,自己也不知道车辆已经报废,否则也不会开着来县城了。在办案民警告知于某某因驾驶报废车辆将面临罚款1500元,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并吊销驾驶证后,于某某表示,本来这次进县城想着把驾驶证审了,没想到这回新车还没买旧车就报废了、驾驶证也没了。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车主朋友,要及时审验自己的爱车,确保车辆合法安全上路,莫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