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交警巡查偶遇司机路中停车酣睡 两例“挪”出的醉驾值得警醒


大河网讯 4月25日,大河网从中牟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两起堪称奇葩醉驾的案例,两名驾驶人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却因为挪车途中被查获而受到刑事处罚。

4月19日晚,中牟交警王勇、谭珅等人在辖区执行日常巡逻任务。约20日零点时分,他们巡逻至人文路口附近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熄火停在路中间,不但影响交通还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民警就鸣笛提醒司机开车。

大约等了几十秒,这辆车开始启动驶向路边,但却突然轰大油门加速开到了路沿石上,差点酿出事故。路边有停车的地方,这名司机非要把车开到台阶上?这异常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莫非是盗抢车?还是司机技术不熟练?出于职业的警惕,民警马上对该车进行检查。

当车门打开时,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18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这位驾驶人姓张,今年30岁,安阳滑县人,在中牟打工,租住在广惠街办事处刘申庄村。

据张某供述,当晚他约了同在中牟打工的三位表叔一起吃饭,期间喝了白酒。酒席结束以后,三位表叔回家睡觉了,张某就去找朋友朱某玩,朱某看他喝多了,就把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他,让他在车内休息。张某一睡就是两个多小时,就在他呼呼大睡时,有人敲车门让挪车。张某就把车开到路中间,人家的车走了,而他却停在原地又迷迷糊糊睡着了。

后经抽血检测,张某的血醇含量是166.7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结果可想而知,中牟交警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

​与张某醉驾被查的经历相同,今年29岁的开封县人韩某也是在挪车中被交警查个正着。在中牟县城打工的韩某同在刘申庄村租住,晚上下班后,他在住处附近一家小饭店吃饭,自斟自饮喝了三两多白酒。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就把车子放在饭店门前回家睡觉了,谁知刚到家二十多分钟,就有人打电话催他挪车,韩某想干脆将车开到村东头的空地上省心。

韩某从驾车从刘申庄村中开出向东行驶,由于夜晚车辆不多,他老远就看到有交警在设卡盘查,心里犹豫着是不是继续向前行进。快到卡点跟前时,韩某停下了车不敢再走了。民警耿志坚、朱梦凯等人其实已经注意到这辆车的状态了,很快就过来询问司机为什么行驶中将车停在路边。韩某表示车子刚才停在饭店门口了,人家让把车挪一下,这才将车开到了这里。

对话中,执勤民警明显感觉到韩某有很大的酒气,就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显示酒精含量是133mg/100ml,于是将该他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后经抽血检测,韩某的血醇含量是139.8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韩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韩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王君杰 胡云峰 张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