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教训!互助五十镇两男子醉酒在微信群污言秽语辱骂他人被行拘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五十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2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2019年5月11日9时22分,互助县五十镇桦林村村支部书记仲某年到五十派出所报警称:“2019年5月10日18时30分开始至19时7分,本村村民阿某珍、吉某德二人在‘桦林一社群’微信群内因为村上工作的事情发送语音信息辱骂我,请求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固定收集相关证据,并将违法嫌疑人阿某珍、吉某德书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二人对酒后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19年5月10日13时2分,五十镇桦林村村支部书记仲某年根据互助县农商银行五十镇分行的工作要求,在“桦林一社群”微信群内发送了两张表格,要求村民按照表格上的名单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当日18时30分开始至19时06分,桦林村村民阿某珍、吉某德二人醉酒后在“桦林一社群”微信群内先后发送18条语音信息,用污言秽语辱骂仲某年,在本村村民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阿某珍、吉某德的在微信群辱骂他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做出对阿某珍、吉某德二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互助公安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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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蔡祥元

排版 | 尚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