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夫妻感情不和怪媒人,媒人竟纵火泄愤

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10月24日讯(东南早报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周远红 谢希迎)夫妻感情不和责怪媒人,媒人不爽纵火报复,三人因为各自的奇葩“脑洞”,两败俱伤。

2018年3月24日,叶某(42岁,男)与侯某(36岁,女)经被告人王某(女,56岁)介绍结婚。婚后,叶某与侯某因相处不好而责怪媒人王某,王某即产生报复的念头。2018年8月24日23时许,王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剪刀、打火机等工具到侯某的住宅门口,先用一把菜刀撬开边门,然后进入二楼,将汽油泼在二楼的三个房间内,再将蜡烛点燃后放在三个房间的地板上,看到房间着火后立即逃跑。

次日凌晨1时12分许,南安公安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在草丛中发现形迹可疑的王某,将其传唤回梅山派出所调查。

同日,警方依法向被告人王某扣押相关作案工具。同年10月23日,经南安市价格认定局鉴定,被害人房屋被烧损失为28141元。

南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王某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因形迹可疑而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照有关法规,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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