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朱晓色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15221981****3573
地址:陆丰市
执行法院: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8)粤15执332号
立案时间:2018年4月28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利息,承担仲裁费人民币143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联系举报电话:0660-3368705
联系人:张法官
姓名:朱晓色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15221981****3573
地址:陆丰市
执行法院: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8)粤15执332号
立案时间:2018年4月28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利息,承担仲裁费人民币143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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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