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与433天!哪怕过去再久,在“盗”上混,迟早是要还的

近日,飞剑潭派出所在分局兄弟单位的支持下,成功将一名入室盗窃惯犯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华最终还是难逃“宿命”,再次开启了漫长的铁窗生活。

从对2018年的三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到2019年10月14日经过连续4天的作战,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华,时间是433天,时间能够证明,罪行是抹不掉的,该来的“报应”也是躲不掉的,因为,警察在盯着你。

所以……在“盗”上混,迟早是要还的!

哪怕小蟊贼犯的案件过去再久,案值再小。只要有一线破案希望, 警察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他抓捕归案!

案情回放

2018年8月8日7时许,饶女士报警,称其位于宜春市城区东风大道某处的住宅被小偷侵入,被盗现金1100元,家中门窗完好没有损坏。

2018年11月4日凌晨3时30分,家住城区袁山中路某小区的彭先生报警,称当日凌晨起床上卫生间时,发现家中有一名小偷,对方已逃脱,检查家中物品,发现被盗现金200元。

2019年7月14日8时许,家住城区袁州中路某小区的陈先生报警,称清晨起床时发现家中被盗现金3000元,门窗无破坏,窗户被打开。

以上案件,经合成作战中心进行案情分析,系同一名惯犯所为,并且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研判成果推送飞剑潭派出所后,该所开始展开调查。

法网难逃

民警连续作战4天,终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10月11日

飞剑潭派出所通过线索,摸排到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华正在宜春城区高士北路一带活动。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根据前期掌握情况,对黄某华可能出现的区域进行布控。

根据以往经验,原以为可以速战速决,结果却是一场考验,是抓捕队员们耐心和毅力的持久战。当天下午,抓捕队员在高士北路的大街小巷找了一个遍,却并未发现黄某华的踪迹,一直到深夜,依旧一无所获,抓捕队员初次碰壁,心有不甘。

10月12日

抓捕队员重整旗鼓,继续开展摸排工作,临近中午放学时刻,抓捕队员获悉黄某华去某学校接小孩,立即赶往该学校,然而到达现场之后才发现人流量大,难度剧增,抓捕队员在人群中来回寻觅,亦未锁定目标,抓捕队员无功而返。

当晚,抓捕队员再次前往黄某华经常光顾的官山路某麻将馆摸排,一直到夜深,依然没有发现黄某华的身影,抓捕行动再次受挫。

连续两天空手而归,抓捕队员并未气馁,既然目标已经锁定,岂能半途而废。所长和办案民警迅速调整思路,既然捕鱼无功,那就守株待兔,先摸清黄某华的确切住址,再实施抓捕。

10月13日

适逢周末,抓捕队员放弃了休息,一大早便出发,直到晚上终于确定了黄某华的详细住址。

10月14日

抓捕队员不顾疲劳早早的来到黄某华家楼下蹲守。蹲守的过程异常枯燥乏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着,黄某华却迟迟未出现,已经是连续第四天作战的抓捕,队员们心中的弦一直紧绷着,不敢有丝毫懈怠,强忍着早已焦虑不安的心绪蹲守在各自的位置。

事实证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抓捕队员们连续四天的辛勤付出没有白费。

当日10时许,一名身穿横纹上衣的中年男子从楼上缓缓走下来,随后走进了柴棚间,因事发突然,一时无法确定该名男子就是嫌疑人黄某华,抓捕队员们并没有急于行动。当该男子从柴棚间走出来的一瞬间,藏在门外的抓捕队员瞬间靠拢,一个眼神即确认就是犯罪嫌疑人黄某华,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控制。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华对上述3起采取技术开锁等方式实施的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华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黄某华,袁州区某乡镇人,42岁,2011年曾因盗窃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出狱后,黄某华不思悔改,继续实施违法犯罪;俗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公正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企图逃避打击是行不通的,走上这条道路时,就该想好由此必须付出的代价。

民警支招,入室盗窃如何防?

一、针对攀爬入室:

1.安装一些电子监控设备,最好具有远程提醒功能,居民一旦发现可以及时报警。

2.安装铁窗栅栏的时候,不要安装空心管,如果只有空心管的话,可以在当中插一些螺纹钢,这样小偷不容易掰弯。

3.要关好门窗,但不要拉窗帘,因为拉窗帘显得家里没人。

4.家里开个长明灯,这样一来,喜欢在黄昏或夜间攀爬高楼的入室小偷会望而却步。

二、针对技术开锁:

1.楼下的铁门是第一道防线,不要贪图方便,一定要保持常关。

2.尽量要更换C级以上的锁芯,花小钱能避免大损失。

3.有条件的话,可以在门外装个摄像头,可以对小偷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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