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改造加电梯,一楼二楼不同意怎么办?

多吉笙


他们肯定有他们的考虑喽,一楼二楼人家不坐电梯,所以你让人家出钱,或者交电梯费,人家肯定不同意,好好和他们商量一下。

让他们不出钱,也不要收电梯费,我想他们也没有什么不同意的。和他们协商,安装电梯方便大家,是好事,一定要以大局为重。




淮南李哥爱生活


肯定不会同意了,现在是大夏天,下午五点多,外面亮堂堂的,可我屋内就得开灯了,不然黑乎乎的。屋外的化粪池,各种管道,电表,水表,煤气表全在我外墙上挂着。要把电梯一装,那我不更抹黑了?就算给补偿也是不会让装的!


手机用户76884995676


加装电梯电梯会不会是一个坑,自来水管道改完后水价从两块多长到三块多,煤气管道改造后加价每平两块多,暖气改造后每平米加了七八块,下水改造后,加收了污水费,小区地面改造后物业费也加价了,并且改造后以前在地下的管道都变成明管了楼房外墙围了一圈煤气管道,最可笑的是室内的下水管没有改,室外的改了,要是电梯也这样,加收保养,维护,维修,更换费用,我看还是不装的好


小心我1


高楼层应该补低楼层钱,买房子的时候,一楼二楼三楼比五六楼贵的不是一点钱,现在要求一楼二楼同意,补上差价,自然同意,人得讲礼,别总说人老了爬不上去,人家一楼二楼还多花钱了呢,不补钱,说不过去,我就是买的一楼带花园的洋房,五楼六楼大概便宜十来万吧,我肯定不会签字的,补上差价,我立刻签字。


薇笑的奶奶


旧楼强装电梯合法吗?

一,既有住宅增建电梯不能由“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而决定,也不能按楼栋的单元梯号“两个三分之二同意”来决定。理由如下:

1,新建电梯占地是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法定的共有物权,不是建筑区域内其中一栋建筑物的一个单元梯号的部分业主的共有物权。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电梯建设人,在没有经电梯占地的全体权利人(即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依法作出决定,并依法办理电梯占地的转移手续之前,电梯建设人是没有电梯占地使用权的,这也不是“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决定的。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新建的建筑物,不是《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

3,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电梯占用的建设用地属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等属本栋全体业主共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属于区分所有建筑物发挥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设施,或者其存在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的生活品质。因此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在建筑物所有权持续期间,不可主张分割。据此电梯的建设不能由“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决定。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中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的定义,所谓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而所谓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而旧楼加建电梯,首先需要建设电梯井,那么在没有预留电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楼之外加建的电梯井是要从基础开始建造的,电梯井原来是不存在的,那么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筑物的体量。因此旧楼加建电梯属于新建建筑物而非改进,故不能适用《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规定,而应适用于《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总之少数人的财产权不能靠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能用于生命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的决断。

二,强装电梯涉嫌违法

1,《中华人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这一规定将加装电梯认定为建筑活动。《中华人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2,《中华人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强装电梯侵犯了低层住户的财产权、通行权、生存权。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旧楼加装电梯不能用于对不同意安装的业户们进行道德绑架,这样会引发和增加人民矛盾的万恶之源!

旧楼加装电梯就是违法!


娱乐八卦588


个人观点不支持老旧小区升级!比如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房龄已经30年开外,水电,上下水管道都已老化。墙体结构是大青砖加预制板,虽然不是顶层,但是凉台也存在漏雨现象。墙体风蚀严重!楼道狭窄,楼梯老化!周围街道狭窄且没有拓宽的可能。一栋楼6个单元,想安装电梯都没有地方。我就奇怪了,这样的房子不管是国家花钱还是老百姓筹钱,改造改有意义吗?改完后还能再住多少年?这种质量的房子,可能住70年吗?反正让老百姓出钱,我看是不可能了!


nirmiy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二楼为什么不同意加装电梯。比如是否存在影响底层住户的采光?是否有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一层住户为什么不惧潮湿环境和承受楼上抛物的压力,而选择购买底层住房?只有换位进行思考,精准定位和找准原因,想办法并妥善处理好,相信此事就不难解决了。众所周知,在一楼加装电梯,受益的是二楼以上的住户。二楼以上住户的步行房,变成了现在的电梯房,不仅可免除爬楼之苦,而且房子由此开始增值。然而,一楼就不一样了,一楼住户为什么要买底层,很多人看重就是一楼的院子和通道。若房子原来的外部空间,从此被改变。原来的通道和场坝,由此要变小。本就明亮的房间,可能会从此而变得阴暗。清静的环境,可能会被电梯和等乘电梯人们的噪声替代。把本来空气就很流通的通道给阻栏了。还要为电梯分摊维修费,这对于不乘电梯一楼住户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就让人更难与接受了。更可怕的结局是,房子原有设计没有电梯的位子,现加装电梯就要占有一楼的空间。那么,有如此之多不利因素的存在,底层的房子可能就会因此而贬值。这样一楼层的住户心理能平衡吗?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就得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补偿措施,只要补偿到位了,难题也就迎忍而解了。否则,换谁也想不通,是谁也难与接受!


少年郎少年


旧楼加装电梯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是利于老百姓的民心工程,是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好事情。关于加装电梯业主同意的问题各地政策不同,大多试点城市是需要楼里居民全票通过才可以。

好消息是多地试行取消“一票否决权”,像上海已经实行新政策: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就可以,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以我自身角度来看如果加装电梯确实影响到一楼住户采光等方面,那高层住户或者居委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对居民来说,大家都是住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应该互相理解包容。



开车哒爱淘


国家应当出台政策。安装电梯是好事。关健是谁出钱。电梯加装后,给出行人带来麻烦多,还是方便多。另外老楼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结构不合理,不符合现代建筑标准,特别是三项电无法改造,安装空调、电热水器都不行。我认为老小区改造,应当以动迁为主。从新设计,盖高层建筑。然后大家再搬回来。这方面国家有成熟经验。也得到认可。不管做什么事情不要搞一刀切。


朱玉飞17


坚决反对影响底层住户生活的老楼加装电梯!请问:

1、楼门向南。2、影响采光超过1个小时。别拿玻璃电梯井说事,阴天时你去看看是不是影响就知道了。3、电梯井壁距离卧室窗边多少可以装?4、电梯使用5年时后,噪音不应高于多少分贝?5、安全通道门框内间距是否低于1米?6、电梯基础距离地下燃气热管道化粪池的多远?等等,个别地方不出台安装标准,就一味的鼓励2/3同意就强制装,然后一帮砖家/媒体,专门采访高层/老人,拿道德绑架物权,甚至一位欠抽的人大教授说,强制装了,你一楼不同意,法律规定也得交电梯费,因为公共区域是大家的,绝不说公共区域也有一楼的一份,你们强制免费占用还不给补偿(顺带说一下,专家和小姐这俩词儿本意很高尚)。请问是不是2/3同意,就可以把马云家分了,理由是顾及大部分利益?之后还有跟着狂吠的,一层的就认钱。一套房对于很多人是一生的选择,为了养老能晒晒太阳,提前多花钱买底层,然后每天都要看着个大烟囱,难道就是为那点补偿吗?

说到根本,除了底层的利益受损,其他都合适。地方需要拉动内需,电梯公司需要利润,物业多收费,高层住户舒适,受益的群体全方位打感情牌,鼓吹惠民工程大势所趋,集中攻击底层自私云云,甚至像某省会,先出台一楼反对就要自证受害的程度,然后出台2/3同意了,一楼再影响施工就是违法的政策,为什么是2/3呢,注意不是>2/3,因为6层楼,1楼和2楼合起来最多占1/3,就算都反对也无效,奥数游戏像我孙子一样学的真不错。大干快上至于未来的维修就像某些地方的下水道一样让后人弄去吧,先装上再说。

强烈呼吁出台老楼安装电梯对底层影响的标准,底层受损的,有一票否决权,相反如果底层不受损再反对就是违法。否则本来挺和谐的邻里关系,别被这面子工程撕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