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徵“六稅兩費”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繳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徵優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適用減徵優惠;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適用減徵優惠。
【享受條件】
此優惠政策適用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9年第5號)
(3)《關於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19〕6號)
二十、其他有關稅收優惠
1.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享受主體】
所有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享受條件】
(1)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2)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