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月1日起,谁不系安全带罚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新修订的
《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在11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中明确规范安全带的使用行为
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
在乘车时
司机和乘客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
1
这么说的话,司机不用管乘客是否有系安全带了吗?
错!司机仍需尽到提醒义务!
特别是营运车辆
如出租车、网约车、大巴车等
驾驶人必须以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
或语音提醒乘车人等形式尽到提醒义务
别忘了
营运车辆内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
即使交警蜀黍不在车内
驾驶员是否存在提示动作
也可以被一一记录
安全带是系在自己身上
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
而不是系给蜀黍看的
安全带不仅要系,更要正确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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