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基层干部乱收费典型问题

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聊城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基层干部乱收费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临清市青年路街道东鸭寨居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主任于德生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于德生向居民征收生产性费用和治安保险费时擅自决定加收费用共计4.48万元,用于居务开支。2019年5月,青年路街道党工委将上述问题与于德生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朝华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梁朝华任职期间,在收取水费时违规向村民加收费用共计1.9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6月,于集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梁朝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唐县清平镇皮庄村党支部书记宋实云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宋实云在收取“三水”费用工作中,违规向村民加收费用共计6.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9年5月,清平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宋实云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遵规守纪。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巧立名目、加码收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