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聊城: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自由职业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聊城: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自由职业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各缴存单位、各受托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知》(鲁建金函[202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自由职业者暂缓缴存。疫情期间,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经批准通过,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应及时足额补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二、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上述人员疫情影响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交《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逾期货款业务提报申请审批表》,并在2020年6月底前足额偿还疫情期间应还未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纪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职工。疫情期间,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待疫情结束后,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疫情结束后,仍然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延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时限。职工的购房手续业务办理时限若在疫情期间到期,职工因疫情防控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认证材料超时限的,购房手续有效期顺延至疫情结束。

五、倡导线上办理公积金业务。提倡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附件:

1.《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业务申请审批表》

2.《聊城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


聊城: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自由职业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聊城: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自由职业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业务申请审批表》和《聊城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可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liaocheng.gov.cn/)下载中心内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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