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玩“变脸”,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因多次违法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暂扣,自作聪明的驾驶人将自己照片换到捡到的驾驶证中玩起了“变脸”,却没想到被高速交警一眼识破。

日前,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公路浑源西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时,查处了一起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冀F牌照重型半挂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隗某超出示的驾驶证照片密封处有破损。

经公安网比对查询确认,原驾驶证上的照片已被隗某超替换成自己的照片,隗某超的做法构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对驾驶人隗某超详细询问得知:原来隗某超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M,且已经被多次处罚记分已达到30分,驾驶证被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依法扣留。

在捡到贾某驾驶证后,隗某超将自己照片放入到贾某驾驶证,抱着侥幸心理使用自己伪造的驾驶证一直到现在。

自认为不会被识破,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当场查处。

隗某超对自己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隗某超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对隗某超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记12分。对隗某超驾驶证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对隗某超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共计处以罚款6300元,驾驶证记27分,行政拘留15天。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超 王志堂 通讯员 杨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