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业主:
为彻底解决长泰马路市场存在的道路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喇叭叫卖声噪音扰民等问题,确保泰安路主干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现有泰安路两侧马路市场整体就地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限要求
2019年11月15日前全部自行撤离,并搬迁至长泰临时便民农副市场内经营。
二、搬迁对象
泰安路(长春路至广州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面粉巷内的所有占道经营摊点和店外经营摊点,包括经营物品、经营工具、经营车辆和遮阳伞。
三、搬迁要求
各经营业主须自觉遵守本通告,于2019年11月15日前停止经营行为,自行选择进店或进入长泰临时便民农副市场内经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不自行撤离的,金川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将依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金昌市金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