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霸占村集体土地49.06亩,被强制收回

11月12日,临清市金郝庄镇党委政府联合临清市人民法院对金郝庄镇高庄村民长期霸占村集体土地行为进行重拳整治、强制执行,收回被侵占的土地49.06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临清市金郝庄镇高庄村共有集体农场地98亩,因为历史原因,长期被部分村民侵占无偿耕种,致使一个近3000人的村没有任何村集体收入,让村支部为民服务的实践落实起来举步维艰。

金郝庄镇工作组同高庄村两委干部一起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工作,将“四议两公开”的集中商讨、决议和对党员群众的遍访遍问相结合,让“扫黑除恶、固本增收”坚持走群众路线,获得了绝大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同时,积极利用法律全覆盖的有利资源,发挥驻镇、驻村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由高庄村委会对拒不配合的部分村民进行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村集体利益。

临清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绝大部分侵占集体土地的村民主动交回土地,但仍有部分村民无理取闹、心存侥幸,起诉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9月份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被侵占土地属于高庄村集体所有,并要求起诉的7户村民于10月15日前交回侵占土地的判决。但该7户村民仍然顽抗到死,拒不交回侵占土地,不履行法院判决,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恶劣影响。11月12日,金郝庄镇党委政府联合临清市人民法院对其中态度恶劣、影响较坏的4户予以强制执行,收回被侵占的土地49.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