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历史沿革一览下篇: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

梅州,广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东部与福建省龙岩和漳州接壤,南部与潮州、揭阳、汕尾毗邻,西部与河源接壤,北部与江西省赣州相连。辖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

上篇我们介绍了 梅州市以及2个区的沿革。梅江区、梅县区

下篇我们介绍管辖内1市5县的沿革。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

兴宁,广东省辖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扼东江、韩江上游,地处粤东最大盆地兴宁盆地,东连梅州市梅县区,南邻丰顺县,西接五华县、龙川县,北界平远县、江西省寻乌县。

历史沿革

兴宁建县于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由古龙川分治而立,县境广跨古兴宁江(今五华河)、右别溪(今五华琴江)、左别溪(今宁江)流域,包括今兴宁、五华两县全境和龙川县东部、紫金县东北部地区,县名由兴宁江而得,县治所在地设在今五华县华城镇雷公墩。

南朝齐永明元年(公元483年),分设兴宁、齐昌两县。齐昌县以今兴宁地为其辖境,县治设在古宁昌乡旧址,即今城北1公里处的洪塘坪(又称枫林坪)。

梁天监二年(公元503年),齐昌并入兴宁,县治迁至佗城(古龙川城)。

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析兴宁复置齐昌县。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齐昌县,置宁昌驿,隶属兴宁县。

天授二年(公元691年),兴宁县治由佗城迁至今龙川县境天羊山麓吖下圩。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17年),又析兴宁县,并在原齐昌县境设齐昌府,府治设在洪塘坪。兴宁为其属县。

宋天宝四年(971年),降齐昌府为县。

天禧三年(1019年),撤销齐昌县,并入兴宁县,县治由吖下圩迁回雷公墩。

熙宁四年(1071年),从兴宁划出西南部地区设长乐县(今五华县),兴宁县治由雷公墩迁至洪塘坪。此后,兴宁县境相对稳定。

明洪武二年(1369年),兴宁县治由洪塘坪迁至今兴城地。

1958年11月,平远县并入兴宁。1961年1月,兴、平分县。

1994年6月8日,兴宁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

平远县是广东省梅州市下辖的中央苏区县 ,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粤赣闽三省交界处,东边与广东蕉岭县相邻,南边与广东梅县区相邻,西北与江西寻乌县相邻,西边与广东兴宁市相邻,北边与福建武平县相邻。

历史沿革

平远县治始设于明朝嘉靖四十一年 (1562)。当时以广东程乡县的豪居都

(今仁居镇)为中心,并析福建的武平、上杭,江西的安远,广东惠州府的兴宁四县边地,以原设在豪居都林子管通判府馆址为基础,扩大筑城,罢馆置县。因其界于武平、安远之间,故名"平远"。初隶江西赣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 (1564),调整县域,归还闽赣两省武平、上杭,安远三县原析之地,增析程乡的义化、长田、石窟三都及兴宁原析之大信一里,仍组成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府,县治仍设在豪居都。

明崇帧七年(1634),析平远的石窟一图、二图,及程乡部分地域,增置镇平县(即今蕉岭)。

清雍正十一年 (1733),程乡县升格为嘉应州(今梅州),平远改隶嘉应州,与程乡、兴宁、长乐,镇平4县并称嘉应五属。

民国成立后,废除原有建制,省县之间另设道。

民国3年 (1914),设潮循道,平远为下属之一县。

民国9年(1920),裁道,平远直属于省。

民国25年8月,两广还政中央,广东取消绥靖区,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平远属第六区。

民国38年(1949),调整改属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22日,平远宣告和平解放。是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县之间仍沿袭民国时期的专员公署制,作为省派出机构以领导县,平远隶属兴梅专员公署。

1952年,兴梅专署撤销,改隶粤东行政公署。

1956年,粤东行政公署撤销,分设惠阳、汕头两专区,平远隶属汕头专区。

1965年,兴梅与潮汕分设专区,平远隶属梅县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8年,梅县行署改为市一级政权机构,称梅州市,平远隶属梅州市。

1951年5月,大信乡划归兴宁县辖。

1956年1月,梅县石扇乡黄竹坪村划入平远热柘乡。至此,县属地域均为原程乡县地。县治所在地,从1562年建县至1952年的390年,一直在仁居镇(明朝称豪居)。

1952乍6月,平远与蕉岭合署办公,领导土地改革。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文:"平远并入蕉岭县","保留平远县名"。县治没在蕉城镇。

1954年3月,平远与蕉岭分县而治,平远县治迁往大柘镇。

1958年11月,为适应当时"人民公社"、"大跃迸"的需要,平远并入兴宁县,县治设在兴城镇。

1961年1月,兴平分县。此后,平远县治一直设在大柘镇。

蕉岭县,旧称镇平县,梅州市下辖县,中央苏区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闽粤赣交界处,西与平远县相连,东南与梅州市梅县区接壤,北与福建省武平县、上杭县毗邻。

历史沿革

蕉岭县旧称镇平县。

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始皇发兵平南越,设南海郡,蕉岭地属南海郡龙川县。

汉高后吕雉五年(前183年),分龙川县为龙川、揭阳两县,蕉岭地属揭阳县。

三国吴(222-280年),蕉岭地属东官郡,仍属揭阳县。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东官郡为义安郡,仍属揭阳县。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蕉岭地属义安郡之海阳县。

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分海阳县为海阳、程乡两县,蕉岭地属程乡县。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设潮州,以程乡、海阳、潮阳属之。

五代南汉乾和三年(945年),置敬州,领程乡县。

宋太祖开宝四年(970年),改敬州为梅州,蕉岭地属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梅州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废梅州路,复称程乡县,隶属潮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0年),析程乡之义化、长田、石窟、石正等都,兴宁割大信-里, 附义田都,合设平远县,隶潮州。蕉岭之置城地址古怀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属平远县地。

明崇祯六年(1633年),蕉岭县乡贤赖其肖上书明朝当局,请置镇平县。两广总督熊文灿采纳呈文,作《建城疏》,奏准析平远之石窟都和程乡之松源、龟浆二都,设置镇平县, 隶属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程乡为嘉应州,领平远、镇平、兴宁、长乐四县,一州领四县之嘉应五属始告产生。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大吏奏申嘉应州为嘉应府。

十七年(1812年),仍改为州,是为嘉应州镇平县。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废嘉应州,镇平县隶属广东省直辖。

民国三年(1914年)因河南省已先有“镇平县”,广东之镇平县易名为蕉岭县。

1949年5月14日,蕉岭县解放。6月,蕉岭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隶属兴梅专区。

1952年,撤销兴梅专区,蕉岭县隶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岭与平远合县,称蕉平县。

1954年3月,蕉平分县,仍称蕉岭县。

1956年2月,成立汕头专署,撤销粤东行署。蕉岭县改隶属汕头专区。

1958年12月,蕉岭与梅县合并,称梅县。

1961年3月,蕉梅分县,恢复蕉岭县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县专区从汕头专区分出,成立梅县地区,蕉岭县隶属于梅县地区。

1988年春,撤销梅县地区,成立梅州市,蕉岭县隶属梅州市管辖。

大埔县,隶属广东省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中上游。因明置大埔县时,设治于大埔村。乡人为纪念大布先生的仁举美德,联合呈请上级,命名为“大布县”。后因朝中有争议,为讨好两方,改名为谐音的大埔县。

建置沿革

大埔历史悠久,已先后发现多处属于新石器晚期的文化遗址

和商墓群,证明早在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群聚居。远自夏商周三代,大埔为扬州南裔地,秦汉时属揭阳。

东晋义熙九年(413年)立义招县,隶属义安郡。

隋朝大业三年(607年)改义招县为万川县,隶属潮州,义招、万川县治均设在湖寮(古城)。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废万川县,县境并入潮州海阳县(今潮安)。

此后,历宋元及明前期,均为潮州海阳县光德乡。

明朝成化十四年(1478年)立饶平县,大埔为潮州府饶平县地。

明朝嘉靖五年(1526年)析饶平县之清远、滦州二都重置县,改名大埔县,县治在茶阳镇,属潮州府。

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分出白芒畲、箭竹洋、下畲子、塘子腹、风吹(石示)、青麻园等6处新设丰顺县。

民国三年(1914年)隶潮循道,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广东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属兴梅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

1958年撤丰顺县,划潭江、黄金、留隍、大龙华等4个公社归大埔县。

1960年复设丰顺县,上述四个公社归还丰顺。

1961年春,县治由茶阳迁至湖寮镇五虎山麓。

1965年隶属梅县专区,1983年属梅县地区。

1988年归属梅州市。

丰顺县,梅州市辖下中央苏区县,位于广东省东部、梅州市南端,毗邻潮汕地区。清乾隆三年(1738年)建置。

历史沿革

设治前

丰顺县地域夏商之际属海阳国(南瓯国)境。

春秋时期,丰顺县境为百越地。

战国时期属闽越国地。

秦属南海郡揭阳县。

汉武帝元鼎六年,统一南越,丰顺县地仍属南海郡揭阳县。

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分南海郡立东官郡,揭阳隶属东官郡。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郡立义安郡,废揭阳县并设五县:绥安、海宁、海阳、潮阳,丰顺大部属义安郡海阳县。

隋文帝开皇十一年废义安郡置潮州。此后几经改易,丰顺大部地域属潮州府海阳县。

宋宣和三年,割海阳县部分地域重新设置揭阳县,仍隶属潮州。元世祖至元十七年改潮州府为潮州路,海阳、揭阳仍属潮州。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为潮州府,管辖海阳、揭阳等八县。

设治后

乾隆二年(1737),两广总督鄂弥达巡边到潮州,具奏于海阳县丰政都通判府城开设县治,归潮州府管辖。

次年(1738)钦准,定名为丰顺县。海阳县丰政都全部,揭阳县蓝田都九图、十图,嘉应州程乡县万安都径心、环清、建桥三堡和大埔县清远都白芒社等四州县边陲地为县域,以原丰政都汤田通判府城(今丰良镇)为县治。置县后隶属两广总督广东巡抚潮州府惠潮嘉兵备道。民国时丰顺县先后隶属广东省潮循道,第五、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丰顺全县解放。县城由丰良迁汤坑镇,属兴梅专区专员署。

1953年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6年属汕头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奉文撤销丰顺建置并入大埔、揭阳两县。

1961年1月恢复建置,属汕头地区。

1965年属梅县地区,

1987年后属梅州市。

五华县,旧名长乐县,民国初改现名。五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南粤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是中国酿酒文明的发源地之一 。

西汉初,赵佗(河北真定人)为龙川县令,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十二年),赵佗一次为狩猎率行部到五华山下(即今华城北门外),恰巧高祖派遣汉使陆贾奉旨封赵佗为南越王,赵佗为了朝拜汉室及授封南越王,遂筑台于五华山下,名为长乐台。以后以人口繁衍,设为长乐镇。在北宋熙宁四年置县时,因县治所在取名为长乐县。

五华县隶属广东省梅州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是粤东丘陵地带的一部分,东南与梅州市丰顺县、揭阳市揭西县、汕尾市陆河县交界,西南与河源市紫金县接壤,西北与河源市龙川相连,东北与梅州市兴宁毗邻。

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属南越。秦汉西晋时为南海郡龙川县地。

东晋时为东官郡兴宁县地。

南朝齐时属齐昌县,梁初废齐昌县,属兴宁县。

隋朝时属循州(治归善县,驻今惠州城区)。

627年(唐太宗贞观元年),撤去循州总管府,原循州总管府辖下的潮州、韶州、循州均归广州总管府,此后为唐岭南五管。广州总管府辖下的循州,辖境相当于广东省新丰、连平、和平、龙川、河源、兴宁、五华、陆丰、海丰、惠阳、惠东、博罗、紫金等地及揭西县西部。

917年(南汉乾亨元年)析循州置祯州(治归善县,驻今惠州市区),循州移治雷乡县(今龙川佗城)。河源县、博罗县、归善县属祯州;齐昌县(今兴宁市)升格为齐昌府;龙川县、兴宁县(今五华县)属循州。

1071年(北宋神宗熙宁四年)设长乐县。据史籍记载,西汉时,南越王赵佗曾筑台于五华山下,称长乐台,因而得名,县治亦名长乐(今华城镇),属循州。县治初设长乐镇,1149年(宋高宗绍兴十九年)迁至七都九龙岗。

1292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复县治于长乐镇。

1369年(明洪武二年),撤循州并入惠州,是惠州府七县之一。明洪武二十一年始筑城墙。

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长乐改属嘉应直隶州。

1914年(民国三年),因与福建省和湖北省的长乐县同名,遂改称五华县,以境内五华山取名,属潮循道,道治在潮安县。

1936(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辖兴宁、梅县、龙川、大埔、蕉岭、和平、平远、连平、五华等9个县;因行政驻所兴宁县为原循州旧地,故而通称循州地区。

1949(民国38年)初改为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兴梅专区。

1952年后属粤东行政区。

1954年县治迁至水寨镇。

1956年后属汕头专区。

1965年6月属梅县地区。

1988年1月地改市,五华隶属梅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