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主犯刑期17年半,另有21人获刑

(王光慧 叶智勤)昨日,福清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金方等22人涉黑案件。主犯张金方被判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人分别被判12年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张金方陆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组织卖淫、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行贿、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称霸一方,对福清市音西街道融西路一带非法卖淫行业形成非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