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欠账”为何7年后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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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首席记者万恒

市民李女士在沙河口区民政街买了套二手房,在房产过户前她明明没有查到存在欠费。可是等她想办理暖气开栓供热,却被供暖公司告知:前任房主曾经在办理了暖气停供后私自开栓“偷热”,要补交一年的取暖费。因为前任房主已经失联,这笔欠账只能由李女士来承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随着办理暖气停供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开栓偷热”争议也为数不少。什么人在办了停供之后“开栓偷热”?谁来认定此类行为?供热企业的“单方稽查”能不能服众?记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调查。

市民反映 买套二手房却查出前房主曾“开栓偷热”

2019年,市民李女士在沙河口区民政街419号购买了一套160平方米的二手房。

这套房产曾几经转手。李女士说,她买房之前,这处房产已经空置数年,一直办理停供。为了稳妥起见,在交易过户之前,她还专门和前房主一起去供暖企业查询了暖气欠费,结果显示并不欠费。

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李女士于今年11月初申请恢复供暖。令她意外的是:在提交申请报告后不久,她就被告知:这处房产曾经在2012年存在“开栓偷热”现象,目前还欠缴2012年全年的供暖费,这笔钱必须由李女士付清,否则她无法正常享受供热服务。

这是怎么回事呢?李女士所购房屋的卖家王先生告诉记者,“开栓偷热”的,实际是“前前任房主”。王先生说,自己2016年购买这处房屋后一直空置,对2012年的开栓偷热一事并不知情。此次李女士申请恢复供暖受阻后,他和李女士一起到供暖企业进行查询,确认前前任房主曾在2012年申请暖气停供,但当年就被供热企业稽查人员查出私自打开了供暖阀门,被认定为“偷热”。

“我们对这事儿存在几点疑问。”王先生说:第一,2012年时,自己和李女士两任房主都未购买此处住房,为什么要将陈年欠账算在李女士头上?第二,交易过户之前查询暖气并不欠费,为何现在又突然出现“开栓偷热”的欠费?第三,供暖企业是如何认定前前任房主“开栓偷热”的?“有没有相关证据”?

供暖企业 稽查结果未及时更新

针对李女士和王先生的疑问,这处住房的供暖企业——大发热电稽查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针对欠费清缴问题,供暖企业通常是采取“认房不认人”的方法。这就要求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暖气欠费。“否则只能承担欠账。”

至于供暖企业认定“开栓偷热”,一般是通过走访巡查发现。“对于办理停供的住户,我们在关闭入户供暖阀门时会拍照登记。如果在此后的巡查时发现在停供期内阀门被打开,则会拍照取证。两张照片对比后,即可确认住户是否存在开栓偷热行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收取暖气费和稽查巡查是供暖企业的两个部门,信息并不互通。“有可能住户在交费窗口查询时,系统软件还未及时更新‘开栓偷热’的稽查结果,因此造成李女士当时没有查到此欠费。”该负责人建议,李女士可以先接受处罚,补交欠费之后恢复供热。“之后她可以起诉前前任房主,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

记者调查 “私自开栓偷热”的不少 有人喊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办理暖气停供的市民越来越多,供暖企业查获的“开栓偷热”也呈显著增长。

“2018年供暖季,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70多例办理停供后私自开栓的‘偷热’住户。”我市一家大型供暖企业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这占到办理停供住户总数的近10%。对于这类“偷暖”住户,一经巡查发现,供暖企业会要求住户交纳全年的取暖费,并按照实际缴费日期交纳每日千分之3的滞纳金。

记者了解到,我市办理停供的程序是,在供暖期开始前到供热单位提出停供申请,10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到这些停供住户家关闭供热阀门,对于分户供热的住宅来说,供热阀门一般位于楼道内的管道井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管道井没有锁,轻轻一按就可以打开管道井的铁门。虽然用手不能直接拧开或者关闭供暖阀门,但是开关阀门的扳手等工具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有供暖企业还发现:“先停供再偷热”还催生了另类职业——有人带着专用工具在小区内游荡,专门替办了停供的住户私自打开供热阀门。这类“技术人员”每次开阀收费100-200元。

但是也有被认定“偷热”的人喊冤——家住甘井子区泉水附近的一位市民称,自己家的房屋2018年处于空置状态,甚至没有装修,因此办了停供手续。但他今年去交纳取暖费时,被告知存在开栓偷热行为,要求补缴2018年全年供暖费和滞纳金,合计2000多元。“家里根本没人,说我偷热实在太冤枉!”一家供暖公司稽查负责人对此表示,作为供暖单位,他们只看阀门是否被私自打开,至于家中有没有人居住,无法证明是否“偷热”。“一些空置房的房主为了防冻也有可能私开阀门。”

深度延伸

“单方稽查”能服众吗?

针对供暖企业所说的“偷热”行为,不少市民质疑:这只是供暖企业的“单方稽查”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自行组织的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偷热并要求补交取暖费。而在供暖关系中,用户和企业都是平等的契约双方。企业说用户偷热就好比运动员兼任裁判员,难以服众。”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认为,确定停供用户有私自打开阀门的偷热行为,应该由第三方中立机构来裁定。

记者从我市一些供热企业了解到,对于这类异议他们也有所了解。但处理起来尚没有太好的办法。某供热企业曾发现一家停供住户的暖气阀被打开。起初他们以为是有人偷热,但后来多次观察发现该房子确实没有住人。调查后才发现,是其邻居认为住户停供影响了自家供暖,这才打开了阀门。像这种情况该处理谁?该要求谁补交供暖费?眼下都没有明确说法。通常情况下,供暖企业只能建议住户保存好停供回执单,必要情况下请邻居或物业出具证明,证明自家确实没有住人,再与供热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