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开了16家网店,不为卖货只为刷单,4个月骗取补贴42万

如今各大消费类网络平台经常会推出优惠活动,如“满减”“代金券”等,一方面鼓励更多的商家入驻,另一方面也为吸引更多消费者到平台消费。

但有些人却打起了这类优惠活动的主意,通过虚假交易刷单套现,骗取补贴……

叶某刷单证据(西湖检察)

一开始帮别人刷单赚“辛苦钱”

叶某经常活跃在网络平台上,在各种网赚群中寻找发财门路。

2018年4月,一个群内有人邀请她抢某平台推出的“满40减20”“满100减50”优惠券,然后在他人开的虚假店铺中进行虚假交易,即通过刷单来骗平台补贴,然后给她“辛苦钱”。

叶某觉得这是条生财之路,但刷单来钱太慢,她想自己开店刷单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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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块买了3店铺,开始找别人刷单

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叶某在网上以每个店铺100元的价格从庄某(另处)处购买了3个店铺。

店铺除了收钱码是叶某及其丈夫陆某的信息外,其他信息都是庄某克隆别人正常的店铺,伪造营业执照和企业授权书,“PS”上叶某的名字。

有了“自己的店铺”后,叶某便开始找人为她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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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挣钱,假店铺开了16个

然而叶某还是觉得来钱太慢,便问庄某如何开店铺。

叶某向庄某付了500元后,庄某告诉她如何在网上找商家信息,如何“PS”公章、企业印章,伪造营业执照和授权书等。

叶某学会之后,一连开了13家虚假店铺,开始疯狂刷单。忙不过来时,其丈夫陆某也参与进来,为她核对刷单金额给刷单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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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骗了补贴42万,因诈骗获刑

网络平台风控部门发现问题后,于2018年12月21日报警。2019年1月8日叶某和陆某在家中被抓获。

经查,自2018年9月到12月,叶某等人刷单1万5千多次,骗取平台补贴42万余元。案发后叶某、陆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进行了退赔。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叶某和陆某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0元;以诈骗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