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查车不慌张 被测有酒一脸懵



2019年12月7日上午9时许,黄河堤防公路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在黄河堤防公路63公里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期间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进入临时检查点的行列,民警挨个对车辆驾驶人通过酒精快速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很是配合,不慌不忙的将驾驶证,行驶证递交给执勤交警,执勤交警也没有察觉驾驶人的酒气,在走向下一位驾驶人准备进行检查时,发现仪器报警,提示有酒驾嫌疑,随后民警警觉,当即要求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民警问及驾驶人是否饮酒,驾驶人很坦然昨天夜里喝酒,因为晚上喝了酒就没有开车,等到一早起来,估计自己已经酒醒,就驾车从磴口县往临河走。



最终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当事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承认自己一早起来还有些许头昏,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还算是酒驾,对此驾驶人追悔莫及,称此次教训深刻,今后不会再饮酒后,没有充分休息就驾驶车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