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56 證券簡稱:ST慧球 編號:臨2019-101
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銀行賬戶及子公司股權解除凍結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近日收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發來的編號為(2018)贛民初145號之二的《民事裁定書》,依法裁定公司此前被凍結的銀行賬戶及子公司股權解除凍結,現將相關裁定基本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原告雪松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雪松信託”)與被告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凱實業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國有資產投資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顧國平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江西高院根據雪松信託的申請,查封了公司持有的南寧市智誠合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並對公司的基本賬戶進行了凍結。
二、本次裁定情況
江西高院於2019年7月11日作出(2018)贛民初145號民事判決,駁回了原告雪松國際信託對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請,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該案債務不承擔責任,詳見公司於2019年7月27日發佈的公告《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法院判決書的公告》,編號:臨2019-056。
因各方當事人對上述判決均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生效,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16日發佈的公告《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涉及訴訟一審判決生效的公告》,編號:臨2019-082。
據此,江西高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解除對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及其持有的南寧市智誠合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相關解除凍結的程序正在進行中,後續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