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交警:酒驾被查 男子后悔莫及

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讯 12月7日,壶关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连某依法作出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的严厉处罚。为此,连某后悔莫及。

当天中午,县城中队民警放弃午休时间在辖区奋进大街西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3时55分许,民警拦下一辆号牌为晋D059**的小型普通客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连某脸色绯红,嘴里呼出一股“酒气”。民警遂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询问,连某中午回老家办事,午饭时喝了一点酒,结果回家途中就遇到交警。

连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连某进行了议案说法的教育,并其对作出了相应的严厉处罚。(陈雪平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