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东西时伤亡,小偷家属索赔,法院该不该接受诉讼?

暮云游记


根据当前的“立案登记制”,小偷家属是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的。当然,至于法院会不会判决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就是另一回事了。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立案登记制。在以前,我国法院普遍实行“立案审查制”,即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工作人员会严格审查他们的诉讼材料,判断他们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基本成立,则同意立案;相反,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则不予立案。

立案审查制固然有诸多优点,比如将无理之诉挡在法院门外,既不让当事人滥用诉权,也节约了法院的司法资源。当然,这一制度的缺点也同样明显。因为法院可以直接判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从而不让他们立案,这样很有可能会让一些当事人的正当诉求被挡在门外,毕竟这个审查尺度,是全靠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的。而只要是人,就有可能会判断错误。所以,“立案难”是那个时候的普遍问题。

为了解决“立案难”的现实问题,国家便把“立案审查制”变更为“立案登记制”。即只要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法院只进行一些基本的形式审查,只有符合起诉条件便准予立案。至于他们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则交给审判庭予以判断。这样一来,立案从此变得不再困难,但很多滥诉现象便越来越多。比如,曾经有人起诉赵薇在电视剧里瞪他,要求赔偿他的精神损害,也通过了法院立案。

所以,小偷家属去法院立案,法院会准予立案的。当然,小偷家属的诉讼请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正义良法是不会满足这种无耻诉求的。


冰焰


依我之见:受理可以,‘’但是‘’,须经开庭审理如果对小偷伤亡‘’失主无法律上过错‘’的话,法院必须依法驳回小偷家属的起诉。

一,小偷的偷盗行依照从古自今的法律丶法令丶法规和人类共同的认知都是违法丶犯罪的应该惩戒的行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九七九年颁布实行的建国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随后多次修订的刑法均将盗窃罪作为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比如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丶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文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之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由此可见,本案例中所述的‘’小偷偷东西‘’是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二,现在‘’小偷偷东西伤亡了‘’,小偷家属起诉失主,那么失主对小偷的伤亡究竟有没有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呢?依我之见:应根据下列具体案情来确定:

A,如果小偷偷东西时被失主发现后为抗拒抓捕丶转移赃物丶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依法己由盗窃犯罪转化为暴力抢劫犯罪而被失主当场实施‘’无限防卫‘’而致其伤亡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失主依法对正在行凶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使‘’无限防卫正当防卫权‘’对其致施暴的小偷伤亡的行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小偷伤亡应由小偷自负其责;

B,如果‘’小偷偷东西‘’时被失主发现,失主依法有权追回自己被偷的财物,而小偷被失主追赶慌不择路,在逃跑的过程中失足坠楼丶溺水丶被撞……因失主‘’依法追赶‘’而无任何过错,失主依法不承担小偷伤亡的任何责任;

C,如果‘’小偷偷东西‘’,仅仅是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失主财物而被当场抓住,而失主却采取暴力手段将其当场殴打致其伤亡的,失主为免受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小偷的盗窃行为,即小偷的‘’不法侵害行为‘’,依照《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失主之‘’追赶抓住‘’小偷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但是,失主抓住小偷后对其殴打致伤亡的行为已超过了法律上的‘’必要限度‘’,此时,失主的殴打小偷致其伤亡的行为是要承担其法律责任的。

三,小偷家属起诉失主人民法院依法是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民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有关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起诉,而受理起诉与最终的裁判结果还须经开庭审理后作出。

那么法院该如何处理判决该‘’小偷偷东西伤亡‘’案呢?

请问一一‘’小偷偷东西伤亡‘’究竟是哪一种情形呢?

如果经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认定一一A,‘’小偷偷东西‘’其伤亡情形是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犯罪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被失主行使‘’无限防卫权‘’致其伤亡的;B,或者是小偷偷东西被发现后,为逃避失主追赶而慌不择路在逃跑中坠楼、坠崖丶坠河丶撞车…等原因伤亡的,失主的追赶和抓住行为是法律赋予失主的合法权力,而小偷之伤亡应自负其责。

那么,法庭审理属上述两种情形的话,人民法院‘’必须依法驳回小偷家属的起诉‘’。


唐先明75443043


一个小偷来家里偷走一块钱,出门前被回家的我撞见。贼大喊:让开,我受伤了可以告你,让你赔的倾家荡产。

我听了,忙把他扶着送出小区,然后微信给他转账一百块钱。

回家后感叹,这个小偷真够哥们,现在我想做个锦旗送给他。

三天后接到传票,扶小偷出小区时,一个石子儿硌着小偷脚了,告我没扶好。现在正在医院照顾小偷。

以上是故事,非真实事件,不喜勿喷


衡水胖胖


我们这里就有一案例。小偷到别人建私房工地偷钢材,那天正好下着雨,主人没在工地,小偷不小心,钢材挨着了临时电灯线身亡了。人死后警察接案找到了小偷租住房,当时民警在他家搜出了好多偷盗的东西。小偷父亲也是小偷,他们住在一起。告到法院后,法院判做屋的赔了六万,多元。你们说亏不亏。95年的事。


手机用户6088888644


如果公安机关侦结伤亡者确系偷盗行为、不法行为造成伤亡,不是房主诬蔑。

人民法院就不该受理小偷家属的无理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家属:这是你家人员不法所致,没追究你们管教责任也就算网开一面。

这样、小偷家属也就没了底气。


用中华利剑


老汉发现,还真有那些不要脸的人!

偷东西,有光明正大偷得吗?但凡鸡鸣狗盗之辈都是见不得阳光的!

在黑暗之中,行苟且之事,难免会出错!

如:偷电动车被电死;偷瓜被事主追赶掉沟里摔死,摔伤;偷东西被事主发现,逃跑不慎摔死!……!

小偷家属法律意识增强了,中国法律进步了!

小偷家属起诉事主,索赔!少则3/5万,多则几十万!

哎,还真有法院开绿灯!说什么,死者是弱者!法院是人性化办案,适当给予支持,补偿点钱是对死者的一种安慰!

看起来不错,有点道理,挺人性化的!

老汉想问:你们可是法院哪!

小偷索赔,就是挑战法律的尊严!

公平,公正,尊严哪里去了!

小偷偷东西,本身就是违法的!

法官哪个不知道?

难道这就是,法律进步了?


心如海369


小偷偷东西时死亡,小偷家属索赔,法院该不该接受诉讼?

只要有人起诉,案件合理,程序完善,即使是一毛钱的官司也要受理。

先前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

有个律师在商场买东西,在付款的时候找零,收银员直接把那几毛钱换成了几颗糖果当做是找零。

他当场就理论了,理论无果一纸状诉告了商场。

最后,商场以强制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而败诉,并且赔偿了当事人的损失。

这件事情听起来好像有点多余,也有人认为那个律师是不是闲着没事干,但是我认为这样做实在是有必要的。

在生活中,形形色色,不知不觉就被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但是却因为数额细小,不明显而被忽略了。

这种行为恰恰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行为。

即使走繁杂的司法程序,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好的,相信吃一堑长一智,商场以后也不会再出这种事情。

小偷偷东西有错在先,但是他出现了伤亡,这两起案件本来就不能够相提并论,属于不同范畴的案件,应该区别对待。

明确双方的责任,之后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在小偷偷东西的过程中,即使当场被捉住了,你也不能打,也不能辱骂,不然就违法了,正确的做法就是报警,等警方处理。

若是你私自囚禁或者打伤,也是要负责人的。

这也是我国法律对每个公民负责的体现,因为每个人都有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


秘语相传


像这种事情,法院就应该一口回绝,并严肃告诉它们:别无理取闹!明知是违法犯罪之事,还故意去做的,不论发生任何事情,出现任何后果都由事件起使使者负责全部责任!,


净水秀峦


不喜欢这类问题。总感觉这类问题是想为那些做坏事的人撑腰。想问问你,你睡到半夜,一睁眼睛,屋里多了一个人,一个男人。是不是会跟他商量商量,哥们我家没钱,你走吧。我想任何一个人不会这样做的。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在身边找一个顺手的武器,狠狠的砸下去。一招之敌。叫他没有反抗能力。这是为了保证全家安全的必要手段。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会考虑一个闯入他领地内的陌生人的生命安全。制服这个陌生人是第一要务,在这个过程中能会打伤打残打死这个陌生人。我想这都是本能反应的。你私闯民宅,打伤打残打死,这应该由这个闯入者自己承担责任。请应该判这个小偷相关家里人赔偿人家的一些损失,小偷的行为,惊吓到了人家家里人,老人或者说孩子。还有相关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抚慰金!

还有一种情况,警察执勤追贼。贼在前面跑,撞在墙上死了,警察还要负责任吗?

同样情况,一贼偷了我的钱包,我追。讨回我的钱包,贼撞墙上死了,那我还要负责任吗?

同样情况,一贼偷了一个大娘的钱包,大娘喊抓贼呀!一位大爷追贼贼撞墙上死了,这位大爷还要为这件事情负责任吗?

我想一个贼作案后所发生的事情,这个贼自己要负责任。从古到今,贼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他们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如果说贼变成了低风险行业,出了问题还要对方为他负责任的话,那真是不太合理啊。


蒲公英阿杜


现在我们回头看美国法律,只要没有经过这家主人的允许,擅自撞入他人受法律保护的场所,被视作危险人物,房屋及场所主人在不能判定这个人的意图,怀疑其有危险行为危及自已及家人的生命时,房主及场所主人有权使法律用枪械自卫,造成嫌疑人死亡的,房主人不负任何责任。

在美国这个资夲主义制度的国家还这样判定房主是自卫且不负法律责任的,何况我们这个坚持正义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呢?

小偷盗窃夲身就是掠夺他人财产行为,且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小偷被发觉,他在未行偷窃之前就应预料到危险性,他一定有防范或者想逃脱时备有凶器,一旦无路可逃,必然穷凶极恶对房主进行武力威胁,甚至杀害房主,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很多无头案恐与此有关。因此小偷夲身就是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所以房主不应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