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通告 ‖ 巫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控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交通管控。

一、非巫山籍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

二、从县外返巫的巫山籍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卫生检疫和信息登记,车辆到达目的地必须就地停放14天后,方可按《巫山县交通局巫山县公安局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定行驶;驾乘人员必须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专人监管。

三、非巫山籍但驾乘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为我县的车辆,经查验驾乘人员身份证明及工作单位或村(社区)证明,并进行卫生检疫和信息登记后,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14天、不得再次上路行驶;驾乘人员必须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专人监管。

四、企业复工复产车辆,须将载有出行时间、所乘人员、途经线路等详细信息的通行证明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分管县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通行。

五、已发放通行证的车辆,严格“一车一证”,非工作需要严禁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立即收回通行证并严肃处理。

上述管控措施自2020年2月8日零时起实施。交通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