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市公安局:妨害小区封闭及交通管制,严厉打击

根据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5号《公告》、7号《公告》以及2月9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违反交通管制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齐齐哈尔市在龙沙、铁锋、建华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上路行驶。



2月6日起

对全市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一、违反交通管制情况

5号《公告》发布以来,部分私家车驾驶员置若罔闻,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市公安局加大了打击力度。


截止目前

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理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15人

行政拘留6人

警告9人


2月8日,违法行为人赵某、李某擅自驾车在交通管制实施范围内行驶,被龙沙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派出所对赵某、李某二人进行警告处理。


同日,违法行为人郑某在没有通行证、证件和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上路。被龙沙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派出所对郑某进行警告处理。


二、违反小区封闭管理情况

按照7号《公告》要求,全市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市公安局对拒不配合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或破坏相关封闭设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

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理147人

行政拘留83人

警告64人


2月7日,铁锋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居民李某、王某在出入其所居住的小区时,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擅闯小区隔离防护栏,并殴打社区工作人员。东湖派出所对认错态度诚恳的李某给予教育训诫的行政处罚。对擅闯小区隔离防护措施并殴打工作人员的王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2月8日上午10时许,铁锋公安分局扎龙派出所接到报警:某小区一老人不服从社区管理强行外出,欲外出到附近酒厂购买白酒。小区保安和社区工作人员反复劝说,并告知该酒厂已经主动停业多日,李某仍不听劝阻,并辱骂工作人员,强行外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李某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不正当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


5号《公告》明确要求:

龙沙、建华、铁锋区实行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产生活保障、应急管理和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和出租车,以及允许开工的企业职工上下班、市内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就医和必要因公出行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道通行。中心城区各乡镇、村屯(社区)居民住宅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通道,小区内车辆出入一律登记、不必要出入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严格管控,保证防疫、救急、运输物资等车辆通行,外来车辆禁止通行。坚决严厉打击机动车、电动车非法运营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公安机关成立管制督察队,监督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配合管制工作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7号《公告》明确要求:

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单散楼房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居民出行。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所有居民小区实行24小时值守,在小区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小区所有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对人员进行测温。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积极反映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提供的线索经查证核实后,每条线索奖励100元。对拒不配合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或破坏相关封闭设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下步工作安排


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公告要求,对违反5号《公告》、7号《公告》精神,妨害小区封闭以及交通管制的行为严厉打击。


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绝不姑息


同时公安机关将对疫情防控期间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向征信平台进行推送,并由市营商局进一步处理。

(看齐记者:宋喜雪、李尔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