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事!自认为安全的S先生是如何将病毒传染给一家人和一名大巴乘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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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CDC

又到Dr.CDC以案说事的时间了~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真实案例是家庭聚集性感染+大巴感染的案例,速来围观~~~

本案例的主角是一位在珠海居住的S姓男子。从1月3日起,他先后两次赴武汉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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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武汉期间很少出门,没有接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人,也没有野生动物接触史。

根据自述,他1月17日行程如下:

到达珠海后,由该男子的爸爸开车接回了家。

S男子在武汉返回的路途中出现肌肉酸痛症状,18日曾与朋友C一家三口聚餐,随后到药店买药自行服用,但未见好转。

1月20日晚,S男子与其妻子均出现低热,并到医院就医。1月21日接受住院隔离治疗,并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流行病学调查

疾控人员随即根据管理要求,对与S男子密切接触的S父母、S儿子,C一家三口、药店人员、公司数名同事以及大巴前后2排人员进行密切接触者管理。其中H姓小伙子属于大巴内的密接人员。

工作人员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检测,于1月22日确诊S父母、S儿子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尽管H姓小伙子没有症状表现,仍按要求接受检测,于1月23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至此,S姓男子一人在数天内感染了5名人员,全部可以建立起流行病学关联。

在这个案例里,有几个关键点:

S姓男子曾到过武汉,但自认为没有接触过病人、野生动物;

S姓男子在大巴传染给了H姓小伙子;

S姓男子在家里传染给了家人。

还有数名密切接触者正接受医学隔离观察,时刻监测他们的健康情况。

在此,各位可以开动下脑筋,分析一下S姓男子和“无辜”的H姓小伙子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可能途径。

可能的感染途径

S姓男子:

① 曾经在武汉外出时,身边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人,但也许发病症状不明显,同时自己也没有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陌生人在其身边打喷嚏、咳嗽导致飞沫传播,从而感染。

② 在武汉的公共场所中,用手触摸到了沾有病人飞沫的物体表面,而后没有及时洗手,不经意用脏手触摸到自己的眼鼻口,从而接触感染。

H姓小伙子:

① 已发病的S姓男子在大巴上没有戴口罩,H姓小伙子也没有戴口罩,S打喷嚏、咳嗽时没有用纸巾捂住口鼻,通过飞沫传播传染给H姓小伙子。

② H姓小伙子触摸到了S姓男子打喷嚏或咳嗽的飞沫,没有及时进行手清洁,触摸了自己的眼鼻口部位,通过接触传播。

S姓家人:

家人的密切接触导致了感染。

其实,S姓男子从武汉回珠海时,他可以采取多个预防措施防止家人及其他人感染:

① 从武汉回珠海的途中应该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在公共场合减少触摸公共物品;从武汉回珠海后,自行在家隔离14天,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如保持距离、戴口罩等)。

② 如果没有戴口罩,打喷嚏、咳嗽时就应该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并妥善丢弃用过的纸巾,并立即洗手。

③ 在出现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或伴有鼻塞、流涕、腹痛或腹泻)时,结合自己的武汉旅游史,应立即引起注意,戴上口罩立即就医。并告知家人学会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任何不适应立即就医。

④ 应时刻提醒家人注意居家通风、消毒,也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洗衣服。

然而,就因为他个人防护意识不够强,“错过”了每一步,导致家人和同乘大巴的小伙子感染。

在此强调:

有湖北旅游史的人员返粤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居委会报备,并根据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如出现任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应戴上口罩,及时就医。

近期各位市民应继续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注意自己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要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过后要及时清洗双手。

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如要去超市、商场应戴好口罩。在公共场合减少触碰物品,进入小区电梯用纸巾触碰按钮。外出回家后要及时洗手,换洗衣服。

保持居家卫生。家里勤通风、定期打扫消毒,保持干净整洁,冲厕所前盖上马桶盖。

希望大家看到这个案例,能反思自己的日常卫生习惯,做好预防,护己护人!

···THE END···

撰稿:钟若曦

美编:曾尧

初审:黄琼(办公室)

审核: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