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转企业复产复工人员 不得滞留锡林浩特


2月15日,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2号令,凡在锡林浩特市中转的企业复产复工人员,全部由所在企业派专车第一时间接送到企业进行集中管理,不得在锡林浩特市滞留。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2号)

自此令发布起,凡在锡林浩特市中转的企业复产复工人员,全部由所在企业派专车第一时间接送到企业进行集中管理,不得在锡林浩特市滞留。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