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张某某、王某某给防疫管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并袭击民警 龙江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齐齐哈尔市张某某、王某某妨害公务案

  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期间,不遵守政府设立道路隔离设施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铁锹,并伙同他人将龙江县华民乡西治安村通往富拉尔基区(当时已发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防疫路障破坏后自由出入,给防疫管控工作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公安民警接群众报案后,到现场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传唤,王某某拒不配合并用拳脚袭击民警,其妻子被告人张某某拒不配合传唤并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民警。

两人的行为致使两民警脸部、耳部、后脑部多处受伤,经鉴定两名民警所受损伤均构成轻微伤。2020年1月31日,龙江县检察院于案发当日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参与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封闭道路的相关政府文件、受伤民警的伤情鉴定,执法记录仪视频等相关证据。

2020年2月10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某、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审查逮捕,龙江县检察院于受理当日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2月11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某、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审查起诉,龙江县检察院于受理当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