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衡阳铁路运输法院依托互联网平台,应用网络远程庭审功能审理案件。
司法有力,司法有情。在抗“疫”压力下,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手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问题畅通“司法绿灯”,为抗击疫情融聚了湖南法、检的强大力量与一片温情。
“口罩诈骗”案频发,检察机关快速出击
“口罩买卖诈骗不断,严厉打击刻不容缓。”当前,口罩已成为抗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无论是各单位还是个人对口罩的需求都急剧增加,导致口罩供不应求,而这也让少数人嗅到了“商机”。
“利用疫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月3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在县枫林办事处高速路口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现场抓获1名涉案嫌疑人,扣押口罩90余万只。获悉该案后,娄底两级检察院高度关注,娄底市检察院及时指导,按照娄底市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新化县检察院及时跟进,检察长李佳林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案情,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并引导下一步侦查取证。
无独有偶,2月4日,醴陵市检察院通报,醴陵检方提前介入了醴陵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一起销售“三无”口罩案件。经初步查明,除已查扣的4200只口罩外,嫌疑人易某通过各种渠道共向醴陵、衡阳、娄底双峰等地农村私人诊所销售“三无”口罩17万只,涉案金额达29.36万元。经鉴定,所销售的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
此外,为做好疫情防控,2月6日,湖南省检察院出台一号文件,要求严查因病毒感染人员不服从防控疫情管理,隐瞒重大事实、违背防控疫情纪律导致多人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多人被隔离的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抗拒疫情防控、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依法惩治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渎职犯罪;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摸排了解关于全面禁止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的禁令落实情况。
温情执法!人民法院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不等人,特殊时期,要把依法办案与特事特办相结合!”2月6日上午11时10分,祁阳县人民法院接到湖南康某制药有限公司关于请求解除帐户冻结以恢复和扩大生产医用物资并承诺尽力履行法律义务的报告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光耀和执行局局长龙云松高度重视。
此前,该公司曾为另一家制药公司提供担保,发生了经济纠纷,又因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该公司相关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而疫情发生后,该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84消毒液成为了抗击疫情的紧缺物资,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便递出上述请求。
在核实了该企业反映的相关情况,征求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该院研究决定从服务和保障防疫大局出发,迅速解除对该公司相关帐户的冻结,以利于其尽快恢复和扩大生产。
11:30分,该院依法作出了解除该公司相关账户冻结的裁定。
11:45分,解除裁定线上线下操作完毕。
目前,该公司正抓紧生产,争取制造更多优质的医药物资投入到疫情阻击战中。
35分钟紧急解冻药企账户!一边是勇者的呼号,一边仁者的情怀,在疫情面前,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从“心”出发,共同战“疫”,共同书写黎明的金光。
1月29日晚7点30分,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法官、石门好望角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分别从近百公里的家中紧急汇聚石门好望角大酒店,当即决定取消酒店停业,召回酒店员工,重启酒店营业,接收湖北旅客。
石门好望角大酒店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住宿服务和会务服务的破产企业,酒店大楼共19层,有客房200多间。石门好望角大酒店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经石门县人民法院许可继续营业。
1月27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为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石门县人民法院决定石门好望角大酒店有限公司自1月27日起停业休假至2月1日止。
为妥善解决湖北省近期来石门县人员的住宿问题,石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石门好望角大酒店有限公司确定为石门县定点接待酒店。石门县人民法院得知通告后,迅速行动,紧急召集管理人、酒店负责人及部分员工返回,当即重启酒店营业,为湖北省近期来石门县人员提供住宿服务,并协助当地疾控部门指导酒店做好有关疫病感染的防控工作。
转变传统办案方式,线上线下双管齐下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立案、执行、信访等事项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何有效地保障人群群众的权益也成为人民法院、检察院不容忽视的问题。
“13日上午10时,机动车道路交通侵权纠纷案件应用‘云上法庭’软件准时开庭,仅四十分钟便完成了庭审工作。”2月13日,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启网络远程庭审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应用网络远程庭审功能,审理了1件机动车道路交通侵权纠纷和1件行政协议纠纷案件。这也是该院首次适用远程网络模式开展庭审。
庭审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主动与诉讼参与人联系,告知开展网络庭审要求,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下载和使用“云间法庭”或“云上法庭”软件,并将诉讼所需相关证据材料提前上传,做好各项庭审前准备工作。
当天下午3时30分,行政协议纠纷案件又应用了“云间法庭”软件开庭,用时1个半小时。
“立案、执行、信访等事项尽量在网上办理。”在这两起案件的远程网络庭审中,诉讼参与人均未到达现场,只是在家里打开手机操作就已完成。庭审结束后,诉讼参与人通过电子签名方式就已签字确认庭审笔录视频,高效又高质。
疫情之下,一群可亲可敬的法院人,创新办案、庭审机制,只为了扶危度厄,给每一位人民群众送去幸福的光明。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严格防护、严管入口、加快流转、转变服务、把好出口”成为了当前最重要的“防疫”工作部署。
逆行奔赴,传递司法速度,奏响战役歌曲。
宁远县检察院案管办在案件受理窗口设置专用通道,划定区域,办理案件受理、移送及必需的对外服务事宜。实行专人接收、专人消毒、专人登记流程化办理,且在专门人员办理业务后及时进行个人消毒。
株洲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紧急添置档案消毒柜等防护设备,娄底市检察院案管办购置紫外线杀菌灯,张家界市检察院案管办配备紫外线消毒柜用于消毒,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将档案室的文件档案图书日常消毒柜搬至案管受案大厅,专门对案卷进行消毒等。
湖南省检察院案管办每天对市州院、基层院案管大厅进行电话随机抽查,电话询问是否对高检院下发文件挂网学习、值班人员是否在岗、个人疫情防护情况等。
全省三级检察院通过“两微一端”及手机短信、贴公告等方式向律师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级检察院案管办公室值班电话,倡导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完成预约申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材料移送。
全省各级检察院案管办设有专人负责“12309中国检察网”的信息公开、律师网上预约等业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及时处理律师的预约申请,信息查询、保障辩护人权益,其办值班电话由专人负责,确保电话礼貌接听并及时协调处理、解答相关事项。
据了解,1月30日至2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1236件,均有序流转到各业务部门;全省三级案管部门共受理律师电话、网上微信和预约共192次,现场办理业务44次,有效传达了浓浓的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