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表彰!再激励!地区公安局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战时表彰工作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是这场战“疫”中公安队伍的庄严承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树立“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的担当精神,全体公安民(辅)警不分昼夜,不畏严寒,始终奋战在交通枢纽、要道卡点、巡逻排查、劝导隔离、驻地看守每一个防控战场上,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日,行署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清再次签发防疫期间战时表彰命令,为3个集体和7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16名辅警通报表扬,授予“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命令》个人嘉奖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2月20日,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彦辉代表地区公安局党委赴加格达奇区各一线单位场所为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送奖到岗,颁发奖状及证书、奖章。






刘彦辉同志向一线民(辅)警传达了近日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对公安民辅警关怀和爱护的指示精神。对广大民(辅)警连续作战、默默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予以高度肯定,勉励大家珍惜荣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他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清醒地认识到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科学安排勤务,避免警力重复浪费,保障一线执勤民(辅)警得到必要休息,尤其是对那些带病坚持工作的民辅警,原则上不要让他们带病冲在一线,同时要千方百计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以更加饱满和健康的工作状态持续投入到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来。


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纷纷表示,荣誉代表着激励也代表责任,从中感受到了党委的关怀。公安民(辅)警将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漠河市公安局



呼玛县公安局



塔河县公安局



松岭区公安局



新林区公安局



呼中区公安局



阿木尔公安分局



加林公安分局



图强公安分局



韩家园公安分局



十八站公安分局



南瓮河保护区公安分局



呼中保护区公安分局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县级公安机关于同日分别为抗疫一线的先锋送奖到岗,颁发了奖状及证书、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