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日照市东港区出台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后新冠肺炎应急处置10条措施

为切实做好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的原则,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损失,2月24日,日照市东港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东港区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复工复产的各类市场主体在每日监测中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隔离。各类市场主体即刻要求出现异常状况员工停工并立即与其他人员进行隔离。

(二)报告。各类市场主体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防疫指挥部,镇街道在做好应急处置同时,即时上报区防疫指挥部。

(三)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组织对该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详细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市场主体需要做好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联系送诊专车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并安排好专车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五)随访。各类市场主体应全程协助镇街道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六)出现疑似病人:各类市场主体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七)出现确诊病人:各类市场主体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毎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八)加强管理处置。市场主体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人,或者发生1起及以上因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疾控机构核准后,要立即实行全面停工,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九)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疾控机构调査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隔离。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社区和驻厂(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应有责任,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再次提醒

复工复产的同时

疫情防控切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