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昨日,淮北两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



正当大家齐心协力抗击疫情之时,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紧缺的关口,售卖假冒伪劣口罩,或利用口罩实施诈骗。相山公安快侦快破、严厉打击,昨日,两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

1月31日,相山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批发市场某劳保店内有人销售仿冒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分局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开展行动,现场扣押一次性使用口罩10000个。经鉴定,该批口罩确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捕归案。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每只0.02元至0.2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他人从山东等地陆续购进假冒“飘安”牌口罩13200只,随后以0.5元至1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2月20日,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展审查起诉工作。

2月25日,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8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


2月10日,朱某某向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报案,称在朋友圈里买口罩被骗了13万元。

2月12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民警在濉溪县一自建房将嫌疑人赵某某抓获。

2月25日,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某7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