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微靖江:骗子冒充班主任收网课学费,江苏一百多位家长被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教育部“停课不停学,将线下课程转移到线上”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培训机构相继延期开学并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但竟有不法分子把这当成自己“发财”的新路子!


我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近期,连云港、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等地共发生10起,犯罪分子潜入微信群、QQ群冒充学校教师或班主任,以疫情期间不能到校现场缴纳费用为由,收取学费或材料费的诈骗案件!经初步统计,公安机关已立案10件,上述案件共涉及被害家长122人,诈骗金额达129831元!


正告犯罪分子,勿存侥幸心理!对这类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发国难财者,司法机关必严惩!



相关案例:


1.连云港灌南冒充教师诈骗案


张某某2019年12月期间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通过对qq群“班级群”“年级”等关键词搜索潜入灌南、张家港等地家长群,通过修改备注名和头像,当“假班主任”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家长交费。在灌南县某小学学生家长群和张家港市某幼儿园学生家长群,共骗取14名家长6090元。根据嫌疑人交代,还涉嫌在江苏常州、山东东营、福建漳州等地使用同样手段进行诈骗9520元。目前,灌南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2020年2月8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某等2人诈骗一案,移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本案审查批捕时正值新冠疫情防疫期间,学生教育“停课不停学”,多数教育通过网络进行,班级群成为学生教育中沟通联络的重要桥梁,本案中,两个嫌疑人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网络教育安全。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二人行为构成诈骗罪,已经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该行为具有特殊社会危害性,应予逮捕。


2.南京江宁冒充教师诈骗案


2020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使用QQ进入南京某小学英语复习群,并将自己的QQ昵称、头像更换成与任课教师相同的样式,随后在群内冒充任课教师发布“受疫情影响,需要参加网络辅导课并缴纳辅导费”的虚假消息,要求每位家长扫描微信二维码付款1300元,两名被害人信以为真,分别向嫌疑人转账1300元,共计2600元。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时发现,该嫌疑人账户有大量的资金流入,且账户所进资金中关联30余名被害人,共计15000余元,目前已有青岛、余姚和苏州等地受害人在案发地报案。



2月13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15日犯罪嫌疑人于广西被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机关。目前,江宁区检察院已作出批捕决定。


诈骗手段分析:


办案中发现,该类案件呈现规模化撒网式进群、潜伏诈骗易得手、诈骗犯罪广隐蔽性强三个特点,严重影响了防控期间教学秩序,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广撒网式搜索进群行骗。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无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利用学校、培训机构普遍开展线上教学、辅导的机会,通过广撒网式搜索“家长群”等关键字,利用部分微信群、QQ群没有设置相应的验证步骤、群管理员疏于管理等漏洞,进入多个家长群。


二是潜水、易容潜伏伺机行骗。犯罪分子进群后注意“潜水”观察,寻找机会迅速伪装成班主任头像和昵称,骗取家长们信任,要求家长扫描二维码缴纳学费、资料费、补习费、培训费等实施诈骗,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三是单笔诈骗数额小但受害人众。犯罪分子通常采用学杂费、教材费等名目收取费用,“单价”不高、单次在某一班级骗取金额较小,部分受害人甚至没有报案意识。如南通通州某诈骗案被害人每人仅被骗400余元,12名被害人仅数人报案;采用“广撒网”方式作案,虽单次作案成功率低,但犯罪手法简单机械、无犯罪成本,诈骗行为易反复执行,导致受害人总数众多。


四是多县市跨区域作案查处难度大。由于犯罪分子采用在互联网搜索进群的方式,导致诈骗范围不受地理位置局限。如连云港张某某诈骗案中,被骗的5个家长群分散于山东、福建、江苏三省,地域跨度大。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实施交通管控,侦查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存在诸多不便,导致部分诈骗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



检察机关提醒:


各位家长:一要擦亮眼睛。对家长群中新加入的成员,要及时提醒群管理员,及时甄别核实进群人员身份,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二要谨慎付款。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教育部门推出的网课资源全部免费,学校一般也不收取其他学习费用。如家长群中有发布收取费用信息等,要及时到学校网站核实或与老师电话沟通核实,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三要及时报案。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