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控疫情、帮扶企业、促进发展,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推出缓缴、降比或停缴、减免、特办等六条惠民举措。具体如下↓
一是突出可缓缴,合理分担缴存企业稳岗负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次月,需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支出,为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助力度过资金难关。
二是突出降比或停缴,降低企业用人用工成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缴存比例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停缴业务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缴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进一步纾解企业职工疫期困难,支持有序恢复生产。
三是突出减免,加大对贷款职工的保障力度。
四是突出帮扶,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从2020年3月份起,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的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700元提高至1000元。可进一步缓解职工支付房租的压力。
五是突出特办,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机制,实行办事职工逢进门必测量体温,做好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登记,以落实“一图一码一指数”为抓手,要求出示“健康码”,
六是突出便捷,大力提倡“非接触”办理模式。宁波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形式向社会发布了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心网厅、浙里办APP、支付宝APP等线上办理渠道,真正让缴存企业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用好政策,周到、贴心地开通了“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各种“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渠道,还为急需业务办理的职工提供特色预约上门服务。
来源: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