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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小A到法院打官司离婚,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后,小A拿着判决书去办理户籍变更。在办理过程中,判决书中记载的个人隐私全部向他人公开了,这无疑对小A造成了“二次伤害”!
听说永福法院正在全面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法院发出的《离婚证明书》主要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一身份事实。同时,又与裁判文书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离婚证明书
2018年5月30日,永福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出台《永福县人民法院关于出具离婚证明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全面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充分保障了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个人隐私。
《离婚证明书》有什么用?
《离婚证明书》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二者法律效力
相同。
当事人持《离婚证明书》即可到相关单位办理户籍登记、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证明,有效解决当事人必须持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时不得不公开个人隐私的困扰与难题,更好地保护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2018年3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永福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结合当事人办理相关签证的实际需要,向申请人发出了首份加盖法院公章的《离婚证明书》,以证明当事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
永福法院推行的“离婚证明书”制度,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这不仅证明了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全面保护了当事人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彰显了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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