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新县浒湾派出所依法处理两起盗采河砂案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打击辖区非法采砂行为,新县浒湾派出所按照县公安局和镇党委政府专项行动部署,不定时组织警力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非法采砂活动一经查实,重拳出击,治理效果明显。连日来,该所依法处理两起盗采河砂案,先后行政拘留2名盗采河砂违法行为人,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公安机关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的决心。

11月12日15时许,浒湾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村一警”入户走访时,发现刘某家门口一辆时风三轮车装了一车沙。经核查,违法人员刘某如实供述在小潢河浒湾湛畈段河边盗采砂石的违法事实。目前,刘某因盗采河砂被浒湾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11月13日8时许,浒湾派出所在开展工作中发现一辆装有沙的蓝色农用车往中学方向行驶,民警将其拦下询问,阮某表示是在潢河浒湾湛畈段河边拉的砂石,民警随即前往现场查看。阮某对自己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浒湾派出所依法对阮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河砂资源是属于国有资产,不能盗挖,河砂的采挖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开采许可证。对于非法采砂的违法犯罪行为,新县警方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