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执法权威不容挑战,富阳公安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喝酒后开车被查获你会怎么办?

是老老实实的接受处罚,

还是动歪脑筋选择逃跑?

前不久,

富阳人申某酒驾被警方查获

闻讯而来的朋友不但不配合警方工作

相关行为还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

处理事故时发现有人醉驾

5月30日晚上7时50分许,富阳区交警大队场口中队接到报警称,在鹿山街道谢家溪村附近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甄中华带着辅警队员立即出警。

“民警同志,撞我车子的驾驶员逃走了。就往那边逃了。”甄中华到达现场后,就听见其中一方的驾驶员对他说道,“他还喝酒了,满身酒气。”

甄中华立即下车往他指引的方向追去,大概跑了100多米,民警在一家企业的传达室门口将另一方的驾驶员申某抓住了,果然,一靠近,就闻到了浓浓的酒气。

甄中华将申某带回事故发生点后,就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17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为了让醉酒司机逃走,上演全武行

这时事故发生点周围已经有很多的围观群众,就在民警准备将涉嫌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带去医院做抽血检测时,站在人群中的赵某突然窜了出来,从民警身后一把箍住了民警的脖子,嘴里还朝着驾驶员喊着“快逃、快逃。”

为防止嫌疑人逃走,民警甄中华始终抓着醉驾男子的手不让其逃脱,同时告诫从民警身后箍住其脖子的赵某,“你快放开,你这样做是违法的。”

边上的辅警队员看到了甄中华被箍住脖子的情况,赶紧上来帮忙,想把赵某拉开,就在这时,人群中的小赵(赵某家人)看到自己的老爸被民警控制,他从人群中窜出,一把箍住了辅警队员的脖子。

僵持了三四分钟后,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阻碍民警执法的赵某和小赵被劝开。

醉酒驾驶员、帮忙的亲戚都难逃法律制裁

为控制事态,甄中华立即呼叫指挥中心请求警力增援,此后三山派出所警力赶到现场。

三山所民警到现场后,甄中华和辅警已经将申某和小赵控制住了,而赵某已经趁大家不注意逃走了。民警将申某带回派出所进行醒酒处理,同时将小赵也带回了派出所开展调查,此后,赵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过调查,原来当天晚上申某、赵某在同一饭局上喝酒。喝完酒后,申某独自开车回家,可是在路上和一辆面包车发生了刮擦事故,面包车司机报警后,申某知道自己酒喝得有点多了,怕事情处理不好就打电话叫来了一起吃饭的朋友。

事后,民警甄中华和辅警队员陈杰到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小赵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富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申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富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挑衅国家法律尊严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