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方式对“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批复文件:苏右财购准字【2018】-BMJZ-CTGS001号

3、采购文件编号:SYGGCG2018-GKZB020

4、招标内容:

一标段

都呼木嘎查站Ⅰ

5824

3785.60

都呼木嘎查站Ⅱ

1935

1257.75

二标段

都呼木嘎查站Ⅰ、Ⅱ监理

30.00

4.1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5043.35万元;监理30万元

4.2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7.759兆瓦;

4.3计划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后进场,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后期运营维护期为25年;

4.4招标范围: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从设计阶段至工程完工阶段所涉及的工作及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过程的工作及费用;接网工程由电力公司负责,配合电网公司并网及专项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工程各类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工作、整改维修工程质量问题、协助配合竣工后试运行、更换不满足要求和存在缺陷及问题的设备和材料,并网后完成25年内的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工作(土地出让或租赁、项目并网及相关手续验收等产生的费用由苏尼特右旗城乡建设改造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5、质量要求: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量达到领跑者标准,其它满足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并网发电。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为保证24小时内随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非内蒙古本地的投标人须在内蒙古地区设立或委托在内蒙古地区已注册成立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提供投标人对售后服务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电力设施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监理人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总监工程师需有本单位注册的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4)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经验,并且有类似监理业绩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且具有质量认证鉴定能力。

(6)拟派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不得少于5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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