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一位“老法院”眼中的30年执行变迁路

从骑着自行车走村串埭寻找被执行人,到坐在办公室里通过网络“掌控大局”;法官缪建成见证了“执行”30年来在政策、工作方式、技术支持方面的不断改善。

互联网+下的便捷执行

近日,海安县的一位企业主拿到了25年前的5万元欠款。能要回这些钱,让他感到很是意外。

25年前,海安人葛某经营一家橡胶厂,赊给广陵镇人张某价值5万元的皮鞋底。事实上,张某名下并无生产厂房,只有一家“皮包公司”,倒卖各种商品从中牟利。很快,张某的公司亏损倒闭,葛某多次向他讨要货款,他都称自己无力偿还,葛某无奈之下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毫无悬念地判决张某必须欠债还钱,但张某一副无赖相,一口咬定自己没钱,葛某要钱还得靠最后的一根稻草——法院强制执行。那时,执行案件只能靠两条腿,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一起到被执行人住所查访,此时,张某已经远走他乡,只留下家中闲置的三间平房,账户上也没有任何存款。没钱可执行,这起案件便被搁置了下来,葛某以为,自己的5万元货款只能打水漂了。

转机出现在今年年初,在近日的一次网络查询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上竟然有了一万余元存款,便立即将存款冻结。张某不久后通过银行了解到,这笔款项是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冻结的,便致电法院咨询。在法官的提醒下,他才想起自己25年前还欠着一笔债,最终在女儿的帮助下,他还清了这笔钱。

拿着5万元现金,葛某感慨万千:没想到现在法院执行这么“厉害”!缪建成介绍,25年前的案件得以结案,这得归功于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利。

执行与审理如影随形

人民法院的工作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都是围绕审判、执行这两大核心任务展开的,审判是确定权利,执行是实现权利,确定权利是前提,实现权利是目的。

从法院诞生之初,就伴随着执行问题的存在。缪建成介绍,80年代初,法院审判的案件以刑事案件为主,民事案件多集中在婚姻、家庭等方面,经济纠纷较少,需要走执行程序的案件也很少。那时实行一人包案到底,如需走执行程序,则由审判法官负责到底。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拿着传票和记录本,骑着自行车走村串埭,找被执行人、找村干部、找邻居,不厌其烦地问、苦口婆心地劝,传统的执行是这副模样。

1986年,随着民事案件逐渐增多,法院成立执行庭,其他法庭执行不了的重大案件交由执行庭审结。从1991年开始,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执行案件越来越多。缪建成说,那时,他一年中至少有半年时间需要出差办理执行案件,寻访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在他的印象中,从1991年至1997年间,他每年都要办理数十件执行案件,每件案件的涉案金额多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他每年要为申请执行人找回上百万元资产,最多的一起案件中,他为一家企业找回300万元资金。

“鸟枪换炮”助力解决“执行难”

对相关单位的奖惩机制、网络技术的发达给执行带来了曙光。2013年前后,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将配合司法部门开展调查作为机关单位的一项考核内容,并与房产管理、财产管理等相关单位形成联网,执行法官坐在办公室内,就能通过网络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用再东奔西走耗费时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一系列的举措让老赖们无处遁形,对他们产生了极强的震慑力,“执行难”逐步得到破解。

2017年,执行局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在中心系统中输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后,财产状况一目了然,法官可以立即申请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让他们“动弹不得”。再加上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轰炸”,惩戒机制日益完善,有效助力了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我市已经有200余名“老赖”坐不住了,主动到执行局履行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