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小伙只想改车,4S老伙计竟教唆“骗保“

一起交通事故牵扯出的“骗保”集团

成某:车主

朱某:某4S店销售

吉某:某4S店维修部负责人

家住苏州的成某最近买了辆车,寻思着对它进行一些改装,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4S店的销售人员朱某,又通过其认识了该4S店的维修部负责人吉某。

吉某告知了改装费用,成某嫌太贵了想算了。这时吉某告知有一种办法可以不花一分钱改装,在成功勾起成某好奇心后吉某教他如何来操作,而所谓的办法其实就是“蹭保险”。

原来这位吉某早已是一名惯犯,曾教唆数十位车主骗取保险金来分赃谋取不当利益。

当晚 6点,吉某的朋友带着成某导演了一出“车祸”,让成某驾车撞向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白色集装箱卡车,出“车祸”后在吉某朋友的“指导”下报警和打保险电话。

本以为一切都会像之前的剧本那样一帆风顺,可偏偏这次出了问题,警方在处理警情时发现了诸多蹊跷:

首先,首当其冲的是警察发现成某是近视眼,并通过询问得知以前开车都是戴着眼镜的,可此次发生事故时并没有戴上,这不符合逻辑;另外,货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也非常开阔,而且过往车流非常稀少,小轿车是如何从货车正后方追尾的?而最令警方怀疑的是汽车安全气囊弹开了,而驾驶员成某不仅没有受任何伤,连轻微的压痕都没有,太过奇怪。

警察直觉判断出可能存保险诈骗的嫌疑,于是将成某吉某他们等人带回警局后,通过抽丝剥茧询问调查发现了这个数十位车主参与的保险诈骗案件。

经审查,以吉某和朱某为首,庞大的伪造交通事故骗保犯罪利益链浮出水面。

他们共骗得保险公司理赔款近12万元。

最终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对于吉某、朱某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来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对吉某构成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7,200元,朱某等其他12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至一年至两个月不等。

这是车主和4S店员工合谋骗保而最终被判刑。我相信社会上大多数人不会去挣这种不义之财。但其实有些时候,车主无意中也“帮助”了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们,这种情况我姑且称之为“被骗保”吧了。那无辜的车主是不是“不知者无罪”呢?

发现骗保立马举报

家住西安的荆先生有辆起亚牌小轿车,有次不小心与一辆摩托车剐蹭,导致前保险杠损坏,于是当天下午荆先生就将车子开去4S店维修,经技师查看后告知需要一个星期后方能拿车。

回到家后荆先生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都忘在车里了,于是第二天上午,他又跑去了这家4S店。当他走进维修车间时,却发现自己车子的前牌照被人调了包,荆先生一度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车,当查看了后车牌以及车内物品后确认是自己的车无疑,可是前面的牌照却不是自己的号码。他当即质问4S店的技师什么情况,技师一开始还吱吱呜呜含糊其辞,在荆先生的再三追问下,技师告知是用了他的车走了次别人的保险,叫并安抚他荆先生放心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一会儿就帮他把牌照换回来。

荆先生平时法律意识较强,他立即明白自己的车被别人拿来充当骗保的工具了,而骗保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荆先生同时也深怕会给自己带来惹麻烦,直接去找了4S店的负责人理论,但是对方不是没人出来,就是装作不睬他,一点不积极配合。

荆先生只得先回家,后通过车牌号找到了这家保险公司,将事件的原委全部告知了对方。那家保险公司经过查证,发现当天确实这个车牌有过出险记录。对于荆先生正直的行为,该保险公司还特地出具了一份感谢信。

据资深法律人士分析,目前因为商业车险改革化,导致车辆的保险费率浮动幅度相比以前更大,很多人的汽车剐蹭后,犹豫是去选择出险还是自费修理,此时就会冒出一些号称“内部人士”的人帮你想办法,告诉你既能修到车又有钱拿,此时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车主就会落入圈套,在不知不觉中违了法,所谓的办法其实就是“骗保”

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骗保,一些4S店和维修厂奉行“只换不修”或者“小病大修”的政策。

例如你的汽车只是不巧和墙面剐蹭了下,掉了点油漆,跑去4S店维修。其实只需要喷漆一个面即可,4S店不会这么操作,他们会将车门故意再蹭一下,甚至搞点凹陷然后定损需要整个换门,如果是进口车型那就更简单了,给你定一个高到离谱的油漆费用即可。

此时有人不解,难道保险定损员都是傻子不成,这些问题都看不出来?非也,人家既然能当上定损专员当然明白4S店这些小伎俩,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为何?这就要从保险和4S店的合作来说起了。

保险公司对经销商的依赖

保险公司和4S店合作,这个我们都知道。但究竟是怎么合作的却鲜有人知晓,合作方式多种多样。

买过汽车的小伙伴应该都有注意到,有时有些4S店你想得到某个诱人的优惠就必须接受4S店提出的种种要求,有强制装潢(俗称的强奸包),本地上牌等,有时还会包括强制店内上保险,而且有些还要求得连买三年。要知道连买这三年,保费都是一模一样没有优惠的,同时可供你选择的保险公司也取决于这家店与哪些保险公司合作,而销售主推哪家保险可就有“讲究”了!

买新车少有人能和销售谈下来自己上保险自己上的吧,这就是保险公司一大收益来源,自然要好好“照顾”这个合作伙伴。能否让销售多推荐自家的保险就看你能给4S店多少好处了。

很多保险公司每月会给4S店支付一笔不菲的合作费用,但一般不会是全部的费用,剩下的部分就靠来4S店出险维修的你们车主了。保险公司往往每月都有会定一个返利额度,如果数值未达标,4S店就会为来店里维修的汽车定个较高的费用,来凑上这个额度。

所以我们拿到手的维修单金额才会那么惊人,其实只是经销商和保险公司两方的合作方式而已,上面的数字看看就好。

骗保的伎俩

一般而言,我们去4S店和维修厂修车只要不是自费,少有车主特地去关心维修费用的金额,反正都是保险出钱。而且前面也提到了这金额中其实也包括保险公司每月支付给经销商的返利,纠结于金额的大小无疑于断了经销商的财路,人家肯定不干。

但如果是我前文所提到的,“小病大修”的情况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比如换门势必要拧动车门螺丝,要知道一辆车门未有拆卸的车和一辆车门螺丝有过拆卸的车,即使自己知道只是喷漆、或者换了个原厂门而已,但对于二手车商而言,这可是个绝佳的砍价点,而你却无可奈何。

另外如果若是前面的引擎舱的话,掉价更厉害了,其实只需换一个保险杠的问题,4S店却帮你把整个龙门框架、水箱、发电机、电瓶都给换了一遍,对于车主的使用层面来讲,似乎是更好,免费的保养嘛。但日后想卖车时,对于收车人的各种花式砍价就只能欲哭无泪了。

更有甚者,我亲眼见过一辆后翼子板稍有凹陷的新车来维修,因为不同于前翼子板,很多车的后翼子板无法拆卸更换,所以一般情况我们都是选择钣金一下即可,结果人家4S店直接给它切割了下来,换上个新的翼子板,好端端的新车直接变“事故车”,人家还不告诉你,直到多年后苦逼的车主卖车时才捶胸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