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老赖”哪里跑?邯郸磁县最新一期“老赖”大曝光

“老赖”哪里跑?邯郸磁县最新一期“老赖”大曝光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我们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必将在“人身、经济、信誉度”等诸多方面遭受重大损失,必将会为自己对抗法律的行为付出沉重且不可逆转的代价。

今天

公布今年第二批“老赖”名单

退后,

这些“老赖”,

看你们往哪儿跑!

↓↓↓

实名曝光

被执行人:梁峰

证件号码:

130427198208134735

住址:林坦镇西彭厢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梁峰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利利借款本金20000元。

被执行人:刘玉平

证件号码:

130427196103162917

住址:邯郸市磁县马头工业城杏园营村五组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刘玉平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河北之间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141万元;二、被告河北科纳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和牛付民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武世伟

证件号码:

130427199410202919

住址:马头工业城杜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2276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原被告婚生儿子刘睿涵随原告刘利红生活,被告武世伟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利红 婚生儿子刘睿涵2017年11月12日的抚养费916元;支付原告因生育儿子刘睿涵支出的检查费、生育费等共计5297元。

被执行人:徐海红

证件号码:

130427196901293321

住址:花官营乡北左良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白永光、徐海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文忠借款本金8万元及逾期利息。

被执行人: 白永光

证件号码:

130427197101013314

住址:花官营乡北左良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7)冀0427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白永光、徐海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文忠借款本金8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索文英

证件号码:

132130197012056527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民终2017号民事判决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肖彩萍本金250000元。

被执行人:郝宏彬

证件号码:

130427197711112512

住址:花官营乡北左良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郝红彬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伟借款本金195700元。案件受理费4234元,由被告郝红彬负担。

“老赖”哪里跑?邯郸磁县最新一期“老赖”大曝光

被执行人:贾俊飞

证件号码:

130427199603263515

住址:时村营乡下七恒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2008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贾俊飞于2018年1月15日一次性返还原告李彬彬借款180000元。

被执行人:刘利军

证件号码:

130402197410052758

住址:马头工业城西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刘利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国栋借款40000元。

被执行人:路秀芹

证件号码:

130427195503244968

住址:林坦镇东野狸岗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限被告孟庆旭、路秀芹在本判决生效后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文华贷款13770元。

被执行人:孟庆旭

证件号码:

13042719580120493X

住址:林坦镇东野狸岗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限被告孟庆旭、路秀芹在本判决生效后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文华贷款13770元。

被执行人:张英

证件号码:

130427197706131911

住址:高臾镇五街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2134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张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杜海军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8311.23元。

被执行人: 齐海龙

证件号码:

130427198905061711

住址:磁县固义乡东固义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3)磁民初字第1303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齐海龙偿还原告张日东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9313.16元。

被执行人:王江涛

证件号码:

130427198305110014

住址:磁县磁州镇兴礼街新建东街41号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8)冀0427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王海涛、王江涛给付原告张入军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赡养费共计5100元;二、被告王海涛、王江涛自2018年1月给付原告张入军赡养费每人每月300元,每月5日前给付;三、被告王海涛、王江涛各给原告张入军留用2间住房,1间厨房,原告张入军在被告王海涛、王江涛家轮流居住,每月1日轮流接住,自2018年2月开始由被告王海涛轮流接住;四、原告张入军以后医疗费由被告王海涛、王江涛各负担一半。

被执行人:韩润平

证件号码:

130427197109141134

住址:磁县磁州镇纪家庄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1219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原告于帅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740元。

被执行人:陈祥

证件号码:

130427199103061116

住址:磁县磁州镇陈庄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陈建民和被告陈祥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刘伟财产损失共计101873.35元

被执行人:陈建民

证件号码:

13213019670218111X

住址:磁县磁州镇陈庄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陈建民和被告陈祥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刘伟财产损失共计101873.35元。

被执行人:常金英

证件号码:

132130197707171943

住址:磁县滏苑小区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2065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原告郝志彬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白建国

证件号码:

132130197412090097

住址:磁县磁州镇敦化街东后街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磁县建国烟花鞭炮门市的经营者白建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磁县益良爆竹门市的经营者李益良烟花爆竹欠款15000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被执行人:王天生

证件号码:

130427197906223917

住址磁县讲武城镇北白道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1356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王天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原告冯林的本金5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郭文其

证件号码:

13042719800206441X

住址磁县观台镇岗子窑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郭文其于2017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路来成本金3万元、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路来成本金3万元、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路来成本金3万元、5月31日前偿还原告路来成本金4万元及利息5000元。

被执行人:武海平

证件号码:

130427197204101157

住址:磁县磁州镇永旺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2240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武海平于2016年12月31日前原告郑志清5000元本金;二、被告武海平于2017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郑志清3000元利息。

被执行人:崔湘伟

证件号码:

130427198808114113

住址:磁县岳城镇岳城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崔湘伟在本调解书生效后归还原告耿雯借款2000元,在2014年2月底前归还原告耿雯11000元,在2014年8月前归还原告耿雯11000元。

被执行人:付叶

证件号码:

130427198506031128

住址:磁州镇西来村五街384号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7)冀0427民初277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婚生儿子王森博由被告王海亮抚养,原告付叶自2017年开始每年1月15日之前向被告王海亮支付儿子王森博当年的抚养费,直至王森博年满十八周岁,其中2017年抚养费,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被告支付。原告叶付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补偿被告王海亮10000元。

被执行人:宋亚丽

证件号码:

13042719841004352X

住址:磁县磁州镇兴礼街酒精厂家属楼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闫爱彬、宋亚丽共同偿还原告王全保借款本息105000元。于2015年7月底、8月底各偿还2000元,9月底偿还3000元,10月底偿还4000元,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每月月底偿还5000元,2017年4月底偿还9000元。

被执行人:武振海

证件号码:

130427196102215714

住址:磁县台城乡西贺兰村

拒不履行 人民法院仲裁裁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武振海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187000元。

“老赖”哪里跑?邯郸磁县最新一期“老赖”大曝光

被执行人:陈海军

证件号码:

130427197504024114

住址:岳城镇钟里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陈海军、张风利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杨金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109359.8元。

被执行人:张风利

证件号码:

13213019760413412X

住址:岳城镇钟里村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7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陈海军、张风利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杨金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109359.8元。

被执行人:王庆华

证件号码:

132130196907190116

住址:磁县磁州路工商行家属楼一单元三楼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8)冀0427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薛金平于2018年3月15题前偿还原告杨小红借款30000元,被告王庆华承担连带责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薛金平

证件号码:

132130197206290194

住址:磁县磁州镇阜才街

拒不履行磁县人民法院(2018)冀0427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薛金平于2018年3月15题前偿还原告杨小红借款30000元,被告王庆华承担连带责偿还责任。

案号:(2018)冀0427执56号

被执行人:邯郸冀南新区公交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92308423341Y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427民初29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邯郸冀南新区公交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徐治国定金3万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原告徐志国和被告邯郸冀南新区公交有限公司各负担650元。

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生活可能会受到的影响

了解一下

1、失信被执行人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贷款和信用卡。可网上冻结、划扣失信被执行人财产;

3、查封、冻结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

4、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使其难以找工作,合作公司也不敢与其签合作合同;

5、失信被执行人的车辆在磁县上路,会被交警暂扣并通知法院;

6、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票、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失信被执行人都买不到;

7、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8、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9、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10、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11、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12、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出境和办理户口迁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对已发布的老赖名单,

希望你们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也希望社会各界对老赖予以监督,

如有他们财产线索或发现高消费等行为,

马上举报!

举报电话:5077620

对欠钱不还的人,

决不能轻易放过!

赶快转发曝光他们!

相关材料由磁县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