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人贩子把小孩弄残废了会判死刑吗?按照法律该如何判?

恒福机械


人贩子不把人当人,法律又何必对人贩子心慈手软?

人们对人贩子深恶痛绝,因为他们毫无人性可言,为了非法牟利,竟然抢走别人的孩子,导致很多家庭陷入绝境。试想一下,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被人贩子抢走了,一家人活着还有多少意义?还有多少乐趣?

多少家庭因为人贩子的邪恶行为,在数十年的余生中,天天以泪洗脸,活在仇恨、绝望、自责的痛苦深渊,再也找不到乐趣,连睡觉都不可能踏实,夜里做的都是噩梦,醒来仍然是噩梦。

失去孩子怎么办?当然去找,但去哪里找?还有可能找得回来吗?也许找十年八年,仍然没有结果,甚至找一辈子也找不到。如果一辈子的时间精力都花在找孩子身上,当然就不会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果找一段时间就放弃,又心有不甘,又心有愧疚。

总之每一天都是煎熬、折磨。特别是,最担心的,哪怕一辈子见不着,家人也祈祷孩子不被虐待,不被打断手脚去乞讨。可是,祈祷有用吗?

事实上,就有不少人贩子是把抢来的孩子弄残废的。对这些禽兽不如的犯罪分子,就算把他们枪毙一百遍也不足平民愤。可是,他们不会因此被判死刑。人贩子通常的刑期在五年到十年,如果把小孩弄残废的,应该在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但不会被判处死刑。死刑的极端恶劣的情况才会判。

日前,上海青浦拐骗儿童案一审宣判,偷孩子女子获刑一年三个月。连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五年都不到。

总有专家说,判死刑不能阻止人贩子犯罪,反而可能导致他们杀人灭口。按这么说,杀人犯也不该判死刑,否则,他们知道杀人后要被枪毙,不如多杀一些人,拉更多人垫背?

总之,对人贩子心慈手软,就是对受害孩子及家人的残忍。建议对人贩子判以重刑,一律在20年有期徒刑以上,严重的判处死刑,比如,把孩子抢走还弄残废的,就该处死,别跟他们客气!


李蓬国评论


会判死刑,人贩子致残被拐卖儿童,是罪加一等!按照现行法律,除了要依法追究其拐卖人口的罪责,还要追究人贩子故意伤害罪,二罪应合并执行极刑,即死刑。人贩子通常由泯灭人性的人员组成,手段残忍,团伙作案,有比较成熟隐秘的买卖渠道,给被拐孩子的寻找侦破造成很大的困难。所以,孩子一旦失踪,落入人贩子的手里,悲惨遭遇可想而知。正因为如此,更加令失去孩子的家庭痛不欲生。如果轻描淡写地对人贩子进行刑事处罚,不仅不能震慑犯罪分子,还会有更多的人贩子为了高额利润,继续从事拐卖孩子的犯罪行为。所以,必须对拐卖孩子,特别是有故意伤害孩子行为的人贩子,处以极刑,方能威慑更多的人贩子,及早收手,减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


翟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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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贩卖人口罪!判死刑没收全部家产。残害幼童罪判死刑立即执行。


俺是LDD


国家再不对这些没人性的人贩子处以极刑的话真的叫人寒心!!!没有重刑就没威慑力。不然总有一天人贩子会当场死在百姓群众的乱棒之下。


品味人生6492


2005的时候在福建省福州市东街口附近看见过一名大概12岁左右的新疆小女孩👧在街上乞讨 身体健康没有残疾 !过了半年时间突然看见小女孩坐在木板纸上下面四个轮子。当时怀疑次自己的眼睛花了,后来想想确实是那个孩子怎么会变成残疾了 这问题一直困扰着 后来很多的新闻报道,看到很多能贩子会把健康孩子变成了残疾的 做赚钱的工具。这些人的心天地不容 时候到了一定会有报应。可怜的小孩们 这社会上 有公义 法院有法律来保护他她们!真想做个"纪录片"揭发这些畜生的手段!


15975369258147


人贩子拐卖孩子这种事当真罪大恶极,然而死刑这种说法只是情绪,实施起来并不见得多好。

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惩罚坏人,而是保护好人。

试想如果买卖人口都要宣判死刑的话,不论是人口贩子还是孩子的买主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说不定会做出什么更极端的事情。

别想着杀鸡敬猴这种事情,贩卖毒品过量一样会宣判死刑,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贩毒?为了利益,一些恶魔是愿意顶着风险全然不顾的。

不过就现今而言,我国的量刑的确有些太轻了。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倒是觉得古代的墨刑很适合这种人。在他们脸上刺下永不磨灭的烙印“人口贩子”“贩卖儿童罪”等字眼,服刑期满放诸社会,不要你的命,但是也不给你未来。

最少在这个世界上没人愿意给那种人渣败类提供工作机会,老百姓们不打死他已经是他祖上积德了。别说侵犯犯人人权,就那种败类还配称为人,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人权!


鑫时空科技


这个话题是沉重的!也是无奈的!

总有那么一些专家说判死刑并不能制止人贩子犯罪,反而会让他们杀人灭口。

我就想说,你们这些所谓的专家脑子里面装了浆糊吗?

如果连拐卖孩子的人贩子都不能被判死刑,那么还有什么可以判死刑呢?

要知道,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传宗接代是最重要的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的就是孩子吧?

那人贩子犯罪的对象是一个家庭最核心的孩子,一旦得手,孩子会收到各种残忍的对待,伤害,从而为人贩子获得暴利;而失去孩子的家庭往往面临家破人亡。

这样还不值得法律从重从严的给人贩子以死罪吗?

如果按照你们专家的理论,因为害怕所有犯罪嫌疑人加重罪行,所有的判罚都应该从轻处理了?

那你索性不要判罚了好么!

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

老鬼仍然坚持,针对人贩子,发现一例,抓住一例,枪毙一例。只有乱世用重典,才能遏制住人贩子的猖獗和对孩子的残忍伤害!

我是老鬼,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老鬼杂谈


应该立法,禁止孩子乞讨


Kyla_1120


你跟人犯子讲人情人犯子会跟你讲人情吗?如果人犯子凡是有点人情味的就不会拐卖小孩,他(她)们为了一己私利活活拆散了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甚至有的家庭因孩子被拐沉受不住打击慢慢演变的四分五裂有的含恨离世、有的疯疯癫癫!人犯子着实冷血可恨,如果不给人犯子判死刑何以告慰受害者?何以告慰受害者家属的再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