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各位申请执行人,这些风险你们一定要提前知晓!

法官法官!

我已经来申请执行了

为啥到现在还没拿到钱啊?

很多当事人以为

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了

就可以顺利拿到钱

然而事实上……

注意

各位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也是有风险的!

风险提示

1.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下落或线索的风险

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不能提供,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有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

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如具体的地址、通讯联系方式等,如不能提供,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有可能程序终结执行或终结执行。

3、被执行人无财产或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额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案件有可能程序终结执行或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时,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4、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的责任。

对执行标的或被执行人的财产需要进行审计、评估、鉴定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等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执行标的或被执行人的财产未能审计、评估、鉴定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将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5、程序终结执行的风险

执行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将依法程序终结执行;(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6、终结执行的风险

执行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将依法终结执行:(1)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能力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4)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5)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

“基本解决执行难”

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