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南湖新区进一步规范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营造辖区内良好的消费环境,近日,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商家做好相关工作。

执法人员重点对每一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回访检查,一项一项抓好落地,要求商家必须做到以下几条最基本的底线:

☑ 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无理由退货单位标识必须要在醒目位置上墙或张贴摆放;

☑ 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需展示好无理由退货的规范内容;

☑ 提醒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营业人员,清楚本单位正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 将台账分发到每一家无理由退货单位手中,指导其如何填写。

要求每一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把上述4项内容结合起来完成,目前,新区分局已检查回访“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余家。

下一步,新区分局将根据放心商店网店申报结果再进一步规范放心示范店,从而实现企业无理由无退货社会承诺工作纵深推进,切实营造越来越放心、越来越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