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6 北安:一男子用凶器殴打哥哥半宿,其母亲报警!

近日,北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以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被告人李某某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常年啃老,对八旬的母亲索要钱财,不给就谩骂推搡,2018年2月1日,在北安市一乡镇其母亲郑某某家中,其兄长被害人李某哲教训弟弟李某某学点技术出去打工挣钱,二人因此发生口角。当日下午4点至第二日凌晨,李某某用拳脚和木头方将李某哲头部、面部、鼻部等多处部位打伤。后经其母亲报案,被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左侧颧弓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鼻骨骨折构成轻微伤,面部创口构成轻微伤。另查明,李某某曾因殴打其哥哥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及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持凶器伤害被害人,酌情从重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监制:橘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