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三
因疫情防控,大家都乖乖地待在家里
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在街上燃放鞭炮
2020年1月27日8时30分许
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
发现杨某在城区某门市前
违规燃放10挂左右2千响爆竹
以上事实有门市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现场照片等事实依据
因此,杨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成立
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其进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都知道
2018年武城县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这里明确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
在限放区域内
只有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
正月初五全天、正月十五全天
二月二全天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